第九十六章大婚 (第2/3页)
乐无奈的盯着紧跟随后的小红说道。
“小姐吩咐过,必须要寸步不离,小红随嫁本来就是来服侍姑爷的。”小红没有退下的意思。
“你姑爷我不用你侍候,回去吧。”
小红显然有备而来,不管不问的上前给壹乐松衣解带。
人家女孩都无所谓了,自己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墨迹呢,随即豪气一升,也不再纠结,任由小红摆布。
毕竟是女孩子家,看见赤裸男子该有的羞涩依然会有,泡进浴桶的壹乐以为伺候告一段落,谁知道小红还要帮自己搓背擦身,实在是扭不过在丫头,只能任其摆布了。
“咦?姑爷,洗身怎么还带着一根硬棒子呢?”小红话还没说完,接着啊的一声跑了出去。
壹乐没有半点尴尬,生理反应很正常嘛,没反应才不正常呢。
过了一会惊魂未定的小红又跑了回来,看见壹乐已经穿好了衣服,连忙又跑上去帮忙。
刚才的事好像没发生过一般,只是小红血红的脸足够说明一些事情的。
日子很多时候都是重复的,每天一样的二十小时,每天一样的吃喝拉撒,每天一样的工作,娱乐,每天...
每天其实可以不一样的,生于乱世,安逸就等同自取灭亡。
于是壹乐训练的日程里就多了许多人,刘备自然是不能缺席的,就算打不赢,总得会跑,而且要能跑掉。
世上几乎所有的学说,都是为统治者服务的,只有有帮助,必定大行其道。
所以中国的学说能延绵几千年,这应该归功于皇帝这个群体。
世上没有教人如何成为皇帝的学说,所以皇帝同一时期最多只能一个,多了就会有争斗,乱过七国是形容一件事情凌乱的最高形容词,同时也说明了皇帝的唯一性。
中间会有很多事情发生,但不管怎样,壹乐的婚礼如期在一个放晴的日子里举行。
几十个童子合唱《我愿意》倒是像模像样,最让宾客动容的并不是歌曲的内容和古怪的音调,而是站在童子前面带唱的蔡文姬。
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壹乐没想到一年时间,蔡文姬便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交给她找五十个童子组成合唱团的任务,乖巧的蔡文姬除了问清楚细节,一点异议都没有。
汉人勋贵大婚是有唱乐这个环节的,只是壹乐稍稍改动一下,他可不管其他人接不接受,反正自己喜欢,嗯,还有蔡文姬也非常喜欢这首歌。
观礼的有很多人,围着最前面一圈的不是达官贵人,却是楼桑村的原始居民,他们跟壹乐时间最长,换句话说就是看着壹乐长大的。
抢亲团由赵云为首,而女方伴娘团几乎囊括了这个楼桑村的少女,为首的自然是赵紫嫣。
郭嘉没有荀彧的权力,也没有李柏的气魄,做不到举族迁移,带着老娘就赶过来了。
算是举家搬迁吧,郭嘉的父亲是名士,母亲只是其中一个小妾而已,郭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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