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大舅抱抱!(求最新追读) (第1/3页)
翌日一早。
陈景乐醒来,简单洗漱完再吃个潦草的早餐,便往爷爷奶奶家走。
爷爷奶奶跟大伯一家住一起,离陈景乐家不远,直线大概就300米的样子,走路会绕远一点。
走到爷爷家,屋旁拴着的半大小狗看到他,刚想汪两声,忽然像是察觉到什么,连忙摇尾巴。
甚至露出笑脸。
“嘬嘬嘬,好狗狗,中午给你加餐!”
陈景乐笑呵呵。
他以前是不太喜欢小狗的,因为童年阴影,村口有户人家养那种黑背狼狗,贼大一只,而且不栓绳,好几次去上学路上都差点把他咬了。
不过爷爷家养的是小土松,半大崽子肥嘟嘟的,给人感觉蠢萌蠢萌,而且很聪明听话,就还好。
农村敢咬人的蠢狗,通常活不过当天晚上,一铁锹的事。
爷爷家房子是不带院子的,半敞开状态,门口有一棵年纪比陈景乐还大、一人抱不过来的龙眼树。
屋前屋里都没看见有人,于是他便往旁边的厨房走去。
厨房是单独建在屋子旁边。
因为家里亲戚不少,特别是过年,得摆好几桌的,怕地方不够,特意把原来的小厨房给拆掉,中间腾出大概30平方,额外重盖了一座宽敞的厨房。
果不其然。
走到边上就看到大伯陈耀武在厨房门口的洗手台处忙活,顿时开口打招呼。
“大伯早上好!”
走近才发现,这是在挑虾线。
别看陈耀武名字起得很霸气,其实纯纯老实人老好人,在这小村子里很少跟人红脸,加上老爷子威望不低,日子过得相安无事。
在农村能做到这点挺不容易的。
大富大贵是不指望了,勉强脱离贫困,在温饱线上下挣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
加上一把年纪了,都快要退休,更加懒得折腾,能活一天是一天。
他这辈子最自豪的事,就是两个女儿都很争气,考上了大学。
至于儿子?
不提也罢,提了生气。
陈耀武余光看到他,顿时抬头,咧嘴一笑:“这么早起来?”
说完又定神多看陈景乐两眼。
他刚才以为自己看错了,认真看过后发现,才几天没见,侄子身上就发生了不小变化。
看样子这段时间休息得还可以,气色比刚回来那会儿好多了,一时间竟有点恍惚,上一次见他精神状态这么健康,得是三四年前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