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人头落地,无非听个响 (第2/3页)
狗要是一扑而上,估计能把我生吞个精光。”
“可惜我手里有把钢刀,人惜命,畜牲,更是如此。”
“但总有那么一两只狗,自作聪明,把其它同类的命不作数,等到最后的最后再扑上来,自己就能吃个痛快。”
“哎,其实想想,畜牲和人,倒是真没什么区别。”
陈命手中的火刀,在一刻,才真正显露凶光。
他一刀砍向男人的狗头,刀悬在脖前,却被男人御气,用一面镜挡住:
“这是我租来的宝物,能反弹你刀上火,活命的,只能是我!”
男人嘶吼着,话虽如此,但他在等陈命脱手,他想逃,觉得这个黑皮,跟一般人,不太一样。
烈日刀尖上的火顺着刀身,反烧到陈命握刀的手。
可陈命的手即使被烧的隐见手骨,他脸上都没有任何表情:
“这么多年,老子什么都放下过,面子,尊严,你能想到的,通通一切。”
“可老子唯一没放下过的,就是手中的钢刀!”
陈命一刀砍下,男人彻底人首分离。
陈命又吐了一口血沫,从身上随意扯下一块布料,绑在手上。
他一脚踢开男人的狗头:
“吗的,刀不锋利马太瘦,以前钢刀钝,砍进人脖子的时候总是刺啦一声,人头落地又是一声。”
“现在倒好,花了我省吃俭用的一万白银,就一声人头落地,听着不太过瘾。”
陈命起身没走几步,却愣在原地,只见迎面一个女子,被人从背后一剑洞穿心脏。
她脸上,还挂着笑。
而刺杀女人的男人见到陈命时,眼中闪过一丝复杂。
犹豫片刻,他拔剑,剑尖直指陈命。
亲近之人见面,本应该欢天喜地,可现在,却落了个一人身亡,两人刀剑相向。
武国元年,天公不爽,大旱三年,多地农田颗粒无收,有不少人,被迫背井离乡。
北州偏远地,刘家村。
为谋生计,迁徙了多户人家,其中三户人家,孩子索性丢在了北山废弃的山神庙里,也许是仅剩的良心作祟,他们的亲生父母觉得,山神庙或许还有一丝神庇,至少自己的孩子来世,能少受点苦难。
三个孩子本该饿死庙中,可恰巧有一位北游的和尚,途径山神庙歇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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