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节 难处 (第3/3页)
行了。
“唐局怎么也来关注这个案件啊?”苏牧在将报告交给沈晓的时候,控制不住的问了一句。
“市局认为这个案件具有很大的意义,因此过来看看办案的进展,可能还会让王处长带一名工作人员留下来。”沈晓边接过报告边说道。
苏牧点点头,然后就没再问,他事实上已经对自己刚刚的提问感到后悔了。
当天下午,苏牧就见识到了市局对这个案子的重视,不仅唐局来了,连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也来了,好像他们的目标就是要全力打破一直罩着这个区反渎职局头上的那个鸭蛋一样。在听了沈晓关于案件进展的汇报后,市检察院的领导们都表示这个案件的办理质量十分好,后续也一定要办好,并最终如同沈晓说的将市局侦查处王处长给留下来指导后续工作了。苏牧对于其他的都无感,但是至少知道一点,那就是撤案的可能性不大了,区里主要领导也搞不定了,因为按照唐局长刚刚的说法,这个案子已经上报省局了,省局也对能够打破这只多年的鸭蛋十分感兴趣,要求市局在每周的周报中都要注明这个案件的进展情况,确保破零。
之后的侦查工作进展就更快了,似乎定下了每日都要有进展的目标,王处长每周都要将进展情况形成书面的报告交给市局办公室,而张副检察长干脆在征得检察长同意后将在办案点的办案力量大部都调了回来,全力侦办这起案件。
虽然案件中间还是出了一点波折,比如有人提出秦仁作为事故调查组成员是否有职责对企业是否符合复工条件进行检查,但最终还是解决了,而关于秦仁是否有职责的解决思路还是苏牧给出的:区分事故调查组成员在工作中的双重职责,秦仁作为事故调查组成员,只需要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工作负责,但是他在作为安监执法人员开出复工通知书时,他的身份就已经又是安监局的执法人员了,他在行使开出复工通知书的职责时就必然包含了对企业的整改情况是否符合复工条件的检查职责。苏牧在说完这些话后就不由得想抽自己的嘴巴。而其他的问题也在侦办人员的通力合作下,一个个的解决了。
“通过侦办,可以确定,在钢丝绳厂取得复工许可时,发生事故的4号车间还没有对发丝盘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导致盘丝散落的隐患仍然存在;同时对同班组人员的安全再教育也存在不到位,根据从钢丝绳厂的培训记录显示,在第一次事故发生后共有七十多人参与了再培训,但钢线分厂负责同样作业的拉丝工就有一百多人,而且第二起事故的死者还不在受训人员名单之中。综上,虽然在当时具体的事故原因还没有得到事故调查组的确认,但上述这两项最直观的安全隐患都没有能够整改到位,犯罪嫌疑人就出具了复工通知书是存在渎职情形的。”在案件的最终讨论会上,苏牧在做着案情汇报,“至于没有追究复工通知书上第二个执法人员的责任,是因为所有人的笔录都能证明,在安监系统,由于执法人员的不足,因此一般第二个人员的签名都是形式性,不一定参与检查,而且第二个人是经济开发区安监站的执法人员,在业务上要服从区局的安排,所以在本案中就没有追究。”
在所有人表决同意并决定将案件移交给公诉科进行处理后,所有人的心情再次轻松了起来。
后来在一次吃中饭的时候,苏牧正好和公诉科的科长坐在了一桌。那位科长对着苏牧说了一句:“你们给了我们一个大麻烦啊,我第一次接到那么多区领导的电话,区里主要领导都有指示过来了,你们在侦办过程中是怎么顶住压力的啊?”
当时苏牧用一种看着白痴的眼神看着他,然后淡淡说了一句:“你不知道这个案件是市局全力推的吗?侦办的时候区里那么多领导打招呼,院里都知道啊,你不清楚?”
“我知道有领导打招呼,但是我想你们都办下来,肯定是说服领导了,没想到啊,居然是现在这样的情形。”公诉科科长摇摇头说道。
“我觉得要不是王处长一直在局里盯着,省里每周都要进展情况,这个案件应该不会到移送给你们那的地步。”苏牧不由的笑了笑。
最终公诉科以相对不起诉的结果了结了此案。苏牧听说秦仁最后被调到了另一个部门继续工作,对他的影响恐怕还是正面的,而反渎局也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指标,成功办理了一起渎职案件。苏牧的消沉却是越来越明显了,甚至透着一股绝望的意味,可惜却无人发现,或者说除了父母也无人在意,而父母因为认知的局限一直被苏牧在他们面前的伪装而蒙蔽了,甚至谈起了为苏牧相亲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