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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科举新题,笔墨间的新旧交锋

    第二十七章:科举新题,笔墨间的新旧交锋 (第2/3页)

房像一排排鸽子笼,王举人缩在自己的格子里,看着桌上发的粗纸和秃笔,心里直发慌。对面的号房里,个穿补丁长衫的年轻举子正埋头磨墨,手腕上的冻疮裂着血口子——一看就是寒门出身,连副好手套都没有。

    “这位兄台,”王举人忍不住搭话,“你就不怕这粗纸吸墨太快,写出来的字像鬼画符?”

    年轻举子抬起头,露出张黧黑的脸,眼睛却亮得很:“不怕。俺爹是造纸匠,说这种纸虽粗,却‘吃墨匀’,只要笔锋稳住,比那些滑溜溜的宣纸好写——倒是王兄,刚才在门口见你丢了东西,莫不是影响了心绪?”

    王举人脸上一热,没再说话。这时,监考官提着沙漏走过,喊着:“发题了!本次策论题——《论玉米种植与民生》!”

    “啥?”王举人差点从板凳上摔下来,“不是考《四书》吗?怎么考种玉米?”

    周围的举子也炸开了锅。有个富家子弟当场就哭了:“俺连玉米苗都没见过,写啥?这不是欺负人吗!”

    年轻举子却眼睛一亮,抓起笔就写。他是河南来的,家里去年种了三亩玉米,亩产比麦子高两倍,老娘还靠卖玉米棒给他凑了路费。他蘸了蘸墨,笔尖在粗纸上划过,写下“玉米者,救荒之谷也……”,字虽不算好看,却透着股踏实的劲。

    王举人看着他奋笔疾书,心里更慌了。他倒是在京城见过玉米,却只当是稀罕玩意儿,哪知道怎么写“种植与民生”?他咬着笔头,想起赵磊在茶棚外说的“新规矩”,突然明白了——这题考的不是死记硬背,是真见识,是能不能把书本里的“民生”,落到田埂上的“玉米苗”上。

    沙漏里的沙子簌簌往下漏,王举人急得满头汗。他想起老家的田,想起老娘总说“要是有种庄稼不挑地的谷种就好了”,想起去年河南来的粮商说“玉米能在坡上种”……他猛地蘸满墨,在纸上写下:“臣尝闻河南老农言,玉米耐瘠薄,可种于山地,若推广之,可解流民无地之忧……”

    写着写着,他倒不慌了。那些曾经觉得“没用”的见闻,此刻都变成了笔下的字,比《论语》里的句子更实在。对面的年轻举子已经写了满满三页,正低头检查,脸上带着点自信的笑。

    未时的锣声敲响时,王举人刚好写完最后一个字。他放下笔,看着纸上的字,虽然有些地方墨迹不均,却比他以前写的任何一篇“八股文”都顺眼——这是他第一次,不是为了“中举”而写,是为了老家的田,为了老娘的话,为了那些见过的、听过的、实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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