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那双桃花眼,能记一辈子 (第1/3页)
下一刻,乞丐二狗子、兰儿以及那身破了一块布料的衣服、相府的浣洗丫鬟,还有……宋衡!
沈清羽忍不住挑眉看着宋衡:为何你在这里。
宋衡浅笑看着沈清羽,睫毛微垂:替你当人证。
沈清羽忍不住笑了,那双桃花眼中寒霜散尽。
“小姐……全是小姐吩咐奴婢做的啊!”
兰儿跪在地上,哭的梨花带雨,一个劲“砰砰砰”的磕头。
“这衣服是小姐那日回来所换下,是奴婢一时猪油蒙了心,这才偷偷拿回去!求侯爷饶命!侯爷饶命啊!”
浣洗衣物的丫鬟早已吓的六神无主。
在场唯一情绪稳定的,怕就是沈清羽与宋衡了。
宋衡上前一步,拱手道:“小侯爷,那日宋某为太子奏乐,亲眼所见李四小姐那日所穿衣服就是此衣。”
“侯爷!侯爷侯爷!就是她!就是她!!那天晚上就是她!!”
二狗子激动的看着李沅沅,指着她语无伦次。
“你们胡说八道,本小姐是丞相之女,岂容你们污蔑!”
李沅沅捂着肚子,愤然的爬起来,瞪着他们:
“你们到底收了谁的好处,要诬陷本小姐……莫非……莫非……莫非是你!”
她猛的看向沈清羽,用手指着沈清羽:“一定是你!是你想要本小姐死!沈清羽,你好狠的心,逼疯了我大哥,重伤我三哥,如今竟想要我的命!
爹爹!你杀了他!杀了他!我要沈清羽死!!”
“还真是冥顽不灵!”沈清羽站起来,沉声下令:“李沅沅恶意杀人,蓄意诬陷,证据确凿,来人,即刻行刑!”
她话毕,立即就有人上来把李沅沅按住,李沅沅挣扎着想要往自己爹爹那里去,最终,李丞相只是五指握紧,一言不发,看着李沅沅被砍头。
鲜血,染红了他的泛着血丝的瞳仁……
“乞丐二狗子罪不容诛,斩首;李淼淼明知幕后凶手,却仍替其掩盖,但念其事出有因,充入宫女之列。”沈清羽一一处罚,至此,这桩命案才得以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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