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螳螂捕蝉【求收藏】 (第1/3页)
三日后。
司房。
“大人,这是你的赏银和刀器。”
张唯从司监手里接过一个文盘,上面盖着红布巾。
揭开,下面是十个银灿灿的元宝。
五十两白银!
上次姑获鸟一案,三人参与,张唯只拿到了十两赏银。
这次姜家村一案,张唯独自处理,再加上难度较高,因此赏银不少。
现在。
张唯的身家已经有六十两白银,这笔钱,足够他在城中置业了。
不过大曜律法有言:凡有司官吏,不得于见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
也就是说,当官的,若敢在工作所在地买房。
让朝廷知道了,得打五十大板,还要开除公职,房屋没收。
像齐飞,老掌旗这种属于本地人,在米县本就有田宅的,另当别论。
当然,官员虽然不能置业,但可以租借。
张唯打算找个时间,到城里租套房子,也省得天天挤在清卫署的小房间里,想练个功都麻烦。
收好银子后,张唯又接过一柄战刀。
名器,武炼!
战刀狭长锋利,刃尖呈斜锐角,似鹰喙啄物。
柄端铸鹰首吞口,鹰眼嵌绿松石。
刀鞘髹朱漆,绘鎏金飞鸟纹,鞘口包铜饰。
这件刀器无论从做工还是材质,都远胜张唯之前从库房领取的横刀。
他试着挥使几下,然后满意地收了起来。
离开司房,张唯就撞到陆南天。
却是老掌旗有请。
内堂。
张唯和陆南天进来时,只见朱盈川已在屋中。
老掌旗放下了茶杯,说道:“这里有个案子,你们三人去办了吧。”
他把一份卷宗交给张唯。
陆朱二人上前,与张唯一道观阅。
“神宗历一六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米县辖下山边村,疑似出现尸鬼。”
..........
卷宗上的内容,大致是说,数日前,有货郎和平时一般,前往山边村兜售货物。
走到村口,看到残缺不全的尸首,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且听到村中传来虎豹般的嘶吼。
于是将此事上报衙门。
衙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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