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通俗文学才是正道! (第3/3页)
过这个机会,不耻下问的说道:“能帮我看看,要怎么修改这部小说才行吗?”
“有笔吗?”
“这!”
阿西莫夫是个随身带笔的人,立刻将钢笔奉上。
昏暗的汞蒸汽路灯的灯光中,恩尼握着钢笔在稿纸上做起注释,写下修改建议。
密密麻麻的文字,观感上看起来几乎比正文都要多了。
但这也很正常,马里奥·普佐的这篇小说不说全方位都是缺点,也能用一塌糊涂来形容。
不过简单归纳下,问题也很简单。
就是他太注重于想要表达出文学性了!
要知道后世《时代周刊》对马里奥·普佐的评价是:通俗小说的教父。
非要走主流文学这条道路的话,真是走了歪路子啊!
就跟非要在一块用以饱腹的汉堡中间塞进鱼子酱而不是鸡肉一样,完全走错了道嘛。
走错了道,就算再怎么卖力捣鼓,捣鼓出来的也只会是一坨……
一晃过了半个小时。
恩尼从路边长椅旁起身,揉了揉蹲伏得有些酸痛的大腿。
马里奥·普佐接过批注完的稿件,看到密集的修改建议几乎比正文还多,没有一点抱怨,反而目光中流露出欣喜。
这说明恩尼是尽心尽力的在帮他!
“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赛道,没必要非学习海明威、福克纳那些人写主流文学。”
“我看你的天赋就是在于通俗文学。”
“也别觉得写通俗文学就一定比不上写严肃文学,小说写出来就是给人看的嘛,通俗写得好,老少皆宜,我看比搞严肃文学要好多了。”
恩尼生怕普佐又钻牛角尖非要走主流文学的道路,忍不住又叮嘱了一句。
普佐心中的确还残留着这个念头,但恩尼这番话说完,他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小说写出来就是给人看的……这句话说得真好!”
普佐嘟囔着重复这句话,心中那股迷茫变得越来越透彻,“仙人抚我顶”也莫过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