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别怪我没提醒你 (第1/3页)
“好久不见。”
韩凌笑着打了声招呼。
身后,和伤者形影不离的张思磊看了看杨芮,猜测对方应该是韩凌的同学。
在一个城市里,警察和警察之间一般都是同学,或者学长学姐、学弟学妹的关系。
毕竟面向省内招生,而且招警的时候限制户籍,本省的出不去,外省的也进不来。
张思磊又羡慕了,后悔自己没有考警校。
韩凌视线转移,看向房间里的另一名女子,三十多岁的样子。
分局法医室四名法医,两男两女。
杨芮介绍,对方是她的师父,分局法医室主检法医。
女师父带女徒弟,合理。
“他就是伤者,需要我们出去吗?”韩凌询问,并提交了伤情鉴定委托书。
杨芮接过。
主检法医走了过来:“不用,一会就好,伤者过来,坐这。”
检查开始,韩凌和张思磊在旁边等着。
十几分钟后。
“啥玩意?!轻伤?你搞没搞错啊!”结果出来后,浩子情绪激动,指着自己的脑袋,“我被开瓢了!耳朵也聋了!十厘米的大口子啊!”
主检法医见怪不怪,淡定的去写报告,嘴里说道:“杨芮,你和他解释。”
杨芮点头,开口道:“颅骨轻微骨折,头皮创口七厘米不是十厘米,鼓膜外伤性穿孔需要六周以上方可自愈,其他部位无伤。
符合轻伤的标准,达不到重伤。”
09年,伤情鉴定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不存在一级二级,五年后才有分级。
韩凌对法医专业不是很懂,但寻常知识点还是清楚的。
“不是,你们……”浩子不甘心,自己伤的越重,打人的就越惨。
杨芮道:“轻伤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对方需要负刑事责任。”
打印机开始工作,伤情鉴定书出来了,杨芮拿起来递给韩凌:“好了,刑侦大队在二楼。”
轻伤构成犯罪,正常情况下需要分局刑侦大队负责处理,她想着提前告知韩凌一声,省的问了。
不料主检法医批评道:“杨芮,做好自己的工作,其他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