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真正的程氏女在何处? (第2/3页)
河里丢。
程书宜喊道:“昌哥儿、砚哥儿,带弟弟妹妹上来,我有礼物给你们。”
吃这顿饭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她两个干儿子庆祝升舍一事。
她自然准备了礼物。
四个孩子把手里的石头全都抛到水里,回头往楼上跑。
但只有昌哥儿和砚哥儿上了二楼。
“干娘,如期如许在楼下陪王爷玩去了。”沈怀昌懂事道。
“那就不管他们。”
程书宜从身后拿出两个长型小盒子,一人一个,“这是干娘送给你们的升舍礼物,拿着。”
两个孩子高兴地给她行了个礼,然后才接过东西。
“谢谢干娘!”
盒子打开,里面是外观一样的两只毛笔。
但细节有所区别。
“这两支笔看着差不多,但昌哥儿这支笔头用的是羊毫,砚哥儿这支笔头用的是狼毫。”
程书宜特别解释一句,省的以后产生什么误会。
“羊毫笔质柔软,写出来的字笔画丰满、婉转圆润,更适合昌哥儿。”
“砚哥儿日常有习武,狼毫笔质硬,适合腕力强的人。”
“妹妹有心了。”
沈周氏看着盒子里的笔,一眼便知其贵重。
她受宠若惊,“这笔杆通体洁白柔润,是玉的吧?还有笔顶上的珍珠,这太贵重了!”
程书宜解释说:“不是玉的,是仿象牙工艺。”
“象牙!”沈周氏愈加震惊:“可是那古籍中长鼻扇耳的巨兽?”
“哎哟哟,这太贵重了,我们不能要、不能要……”
说着,沈周氏把盒子推了回去。
就是皇上御书房的书桌上,都没几支象牙笔。
他们怎可用这么贵的笔!
程书宜再次把笔塞到两个孩子手里,“两位姐姐无需这般大惊小怪,这是仿制的,不是真象牙。”
“我可是抵制象牙买卖的。”
二人仍有些惶恐,“当真是仿制的?”
林余氏接着说:“可这笔顶的珍珠也值不少钱吧,砚哥儿他当不起啊。”
程书宜给自己烤了片五花肉,蘸上两面孜然粉,包着生菜叶送进嘴里。
“珍珠也不贵。”她说:“我家珠楼后日开业,到时两位姐姐去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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