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墨尘的借鉴 (第2/3页)
对内监察方面,变化更为显著。
以往执行法纪,多依赖墨尘的个人权威和下属的“心领神会”,弹性较大,也容易产生冤屈或纵容。
如今,墨尘开始尝试制定更细化的“行为准则”和“量刑参考”。虽然远达不到云芷那种极致的数据化,但至少将常见的违纪行为(如巡逻脱岗、贪污粮饷、散布谣言等)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相应的惩罚范围,减少了随意性。
他要求所有监察人员,处理事件必须填写“案件记录单”,写明事由、证据、涉及人员、处理依据及结果,并归档备查。这使得监察过程变得更加透明和有迹可循,在一定程度上也约束了监察人员自身的权力,减少了徇私舞弊的空间。
他甚至模仿云芷的“交叉复核”机制,要求重要案件需由两名以上的监察人员独立调查,结果相互印证后方可定案。
这些变化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墨尘在暗中一点点地推行,遇到阻力便稍作调整,但方向始终明确——汲取云芷方法中的精华,提升自己所辖系统的效率和可控性。
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谍报系统传递来的信息更快、更准、更有条理,让他对周边动向的把握更加清晰。
监察系统的公信力(至少在程序上)有所提升,冤案减少,惩处更加令人信服,内部的纪律性为之一肃。
墨尘坐在自己的书房里,看着案头上摆放整齐的情报摘要和案件记录,再对比以前那杂乱无章的卷宗,心中涌起一种奇异的感受。
那是一种混合着欣赏、叹服与更深忌惮的复杂情绪。
欣赏于云芷那套方**强大的普适性和有效性,即便套用在谍报和法纪这种看似更需要“艺术”而非“技术”的领域,依然能产生奇效。
叹服于对方对“秩序”和“效率”理解的深度,几乎到了洞悉万物运行规律的地步。
但忌惮也因此更深——一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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