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87章 陈枫的嫉妒心 (第2/3页)
,他的心也大了,容易遭人算计。
“哥,我就是为这个事情来的,加盟的契约我已经整理好了,你看一下,若是没有什么补充的条件,今晚上咱们就能和他们签订契约文书。”
陈青青把早就拟定好的合同从随身携带的布包里掏出来递给陈枫。
陈枫接过来边看边读,
“盟契书:
缘甲方于[如意楼]营生已久,熟稔稼穑农商之道,麻辣烫与酸辣粉等秘制菜系,声名远播。
乙方慕甲方之能,愿附骥尾,加盟共营。
经双方坦诚相商,遂立此盟契,以昭信守。
一、盟业授许:
甲方特准乙方于辟店营生,许其用甲方之商号、徽记、家传技艺等,以行[如意楼]。
盟期自今日起,三年为期,盟期届满,乙方若守契无过,有优先续约之权。
二、盟金诸事:
需付加盟付给如意楼盟银一千两,此钱于本契立定后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权责:
如意楼倾囊相授加盟店所需之技艺、营生诀窍,随时予以指导。
广宣商号声名,使品牌远扬,增其美誉。
乙方权责:
依甲方所嘱,整饬店肆、训诫仆役,以正途奉公守法经营。
定时向甲方呈明经营详情,依期缴纳进货等诸般费用。
悉心维护甲方商号声名,切不可有玷辱之举。
四、守秘之约
双方于盟好期间,所闻对方之商事机密、独门技艺等,皆当守口如瓶。未经对方以墨书应允,不得泄于旁人。
五、背约之惩
若有一方违此盟契,需向对方赔付罚银[五百]贯,并补偿对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
若乙方悖逆盟契,或经营无方,败坏商号声名,甲方有权废止此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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