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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法理上要严,情理上要通

    第286章 法理上要严,情理上要通 (第2/3页)

省都事刘方,声音急切。

    「律法亦云:父仇不共戴天。子报父仇,虽触刑章,其情可悯!」

    「《礼记·曲礼》有言: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周礼》亦载,古者复仇之义,朝议尚许。」

    「今郭奉贪墨害命在前,赵四郎激於孝义在後,若一概以杀官论斩,岂非绝人伦、塞义理?」

    「刘都事!此乃大唐,非蛮夷之邦!」

    另一名官员,主事郑元提高了音量。

    「若人人皆言父仇而擅杀官吏,朝廷威严何在?州县如何治事?」

    「今日可杀贪县令,明日是否可杀酷刺史?後日若觉中枢大臣不公,是否亦可持刃入宫阙?此例一开,天下必乱!」

    「郑主事何必危言耸听!」

    刘方反驳。

    「赵四郎案有其特殊性!郭奉确系贪渎枉法,草菅人命!朝廷若查明,郭奉亦当死!

    赵四郎不过是代天行诛!岂可等同於无故作乱?」

    「代天行诛?他赵四郎是何人?有何权柄代天行诛?」

    段申声音冷峻。

    「朝廷自有法度,监察御史、巡察使,乃至刑部、大理寺,皆是纠劾不法之所在。」

    「若人人皆可自恃有理而擅杀,还要国法何用?还要官府何用?此风绝不可长!」

    「段郎中!永宁县仓亏空非一日,郭奉劣迹,当地士民早有怨言,却无人敢言,亦无御史及时纠察!」

    「赵四郎一介草民,父冤难申,除了铤而走险,还有何路可走?」

    刘方语气激动。

    「难道要眼睁睁看着贪官污吏逍遥,而孝子冤魂不得昭雪?这难道就是朝廷要的法度」?」

    偏厅内一时安静,只有粗重的呼吸声。

    显然,双方都有些动了气。

    这个案子,确实棘手。

    它触碰的是古代法律体系中一个根本矛盾。

    很多判罚依据的是典籍,其中有很多矛盾之处。

    段申等人站在维护统治秩序和司法权威的立场。

    刘方等人站在儒家伦理和民间情理的角度。

    为父报仇,在孝道至上的观念里,具有天然的道德正当性。

    何况对方还是个贪官。

    但问题在於,无论哪一方,似乎都陷入了一个非此即彼的困境二要麽依法杀赵四郎,要麽承认其复仇正当性而开释或轻判。

    就在这时,偏厅的门被推开,房玄龄走了进来,他目光在厅内众人脸上扫过,最後落在了窗边独坐的李逸尘身上。

    「李中舍人,」房玄龄开口,声音平稳。

    「厅内所议,想必你也听见了。」

    「此事涉及律法、人情,两难之间。你既在此「坐镇」,不妨也说说你的看法?」

    「太子殿下常赞你思虑周详,或能有不同见解。」

    一时间,偏厅内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李逸尘。

    有审视,有好奇,也有隐隐的不以为然一个东宫属官,只是文章写的不错,能对这等棘手的律例之争有什麽高见?

    李逸尘缓缓起身,走入偏厅,对房玄龄及众人微微拱手。

    「房相,诸位。」他声音平静,目光扫过案上摊开的卷宗。

    「此案,下官确有些浅见。」

    「愿闻其详。」房玄龄示意他继续。

    「下官以为,」李逸尘清晰地说道。

    「赵四郎杀人,依律当判死刑。」

    话音一落,偏厅内不少人脸色微变,尤其是刘方等人,眼中露出失望甚至不满。

    段申等人则是微微颔首,觉得这东宫来人还算识得大体。

    但李逸尘话锋一转。

    「然,判决之後,此案可立即上呈太子殿下。殿下监国,可行使赦免或减刑之权。」

    「下官建议,殿下可特赦赵四郎死罪,改判流刑,并指明发往————」

    他略一思索。

    「发往安西或营州等地安置。名义上仍是罪犯流放,实则令其於边地重新编户为民,给予生计。」

    「如此,既全其性命,亦使其远离原籍,避免後续纷扰。」

    这个提议让厅内众人一愣。

    「赦免?」郑元率先质疑。

    「李中舍人,如此一来,国法威严何在?杀官之罪都可赦免,日後何以震慑不法?」

    「郑主事,」李逸尘看向他,语气依旧平稳。

    「首先,此案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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