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2/3页)
直气壮地想到。
乔妹扯了扯陈平的衣裳,“别点那么多,队长一会儿还要请我们在刘大婶那儿吃烧烤呢。”
其实她更想说馄饨肯定没烧烤好吃,但对面是个同样温温柔柔的小姑娘,乔妹有些不忍心。
她不说,不代表围观的人也不忍心,有个吊梢眼男人就跳出来道:“谁晚饭只吃馄饨啊?那玩意能饱吗?要我说晚上就该吃烧烤!”
“就是,一颗晶核都能买十份了,那大碗馄饨也不知道是不是里头三两只馄饨。”
也莫怪大家苛刻,这可不是盛世,能在末世活下来的几乎都有一副硬心肠,丧尸刚蔓延的那几年他们都见证了太多人心丑恶。
林羡鱼没被这些话影响,手脚麻利地将包好的小馄饨丢进沸水里,刚一入水,轻薄的皮儿就只剩下一层轮廓了,一只只粉色的小脑袋不停晃动。
半分钟后捞出盛放在青白色的小碗里,撒上一撮儿小葱花,鲜香味就被激发出来。
“客人,馄饨已经做好了。请慢用!”
由于两人半天也没说个准确的数,林羡鱼就先上了两大碗馄饨,好不好吃尝尝味道嘛!
小葱被滚水烫得越久,香味就越浓,大家闻到香味的第一反应就是:难道我穿越回末世前了?
感觉像是那时候和三两好友在夜市闲逛,兜里没多少钱,只能共吃一碗馄饨解解馋。
异能者的心也是肉做的,一些情感敏锐的路人已经红了眼眶,王大妈就是其中一员。
她今年五十三了,末世前一直和女儿相依为命,女儿就在本市读大学,所以末世来临的时候她们很幸运能够在一块。
考虑到王大妈年纪大了,女儿经常独自出去寻找食物,有时候浑身是伤回来,或许都只能找到一些变质的食物。
日久天长,身体就坏了,最后在一次外出寻找食物中倒下了。
王大妈找了一天一夜,没能找到女儿的尸骨却最终意外觉醒了异能。
她还记得那时候女儿也爱逛夜市,背着她吃路边摊,尤其爱吃小馄饨,要吃两种不同口味的,她老说:
“清淡口小馄饨吃的是一个鲜,麻辣口则是我的个人口味爱好!老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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