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想收徒弟 (第2/3页)
出泡过梧桐叶水的针和线,帮那二人缝合伤口,她以前在乡下帮姥姥缝过衣服,自己小时候还经常学着电视上那些时装用旧布缝过衣服和裙子,虽然没有穿出来,但她是真心喜欢服装,只可惜填报志愿时,还是选择了热门的计算机专业。
缝合伤口她还还是第一次,这些针线之所以用梧桐叶水泡过,是怕万一有人受伤,毕竟他们这个队伍也不是第一次参加战斗,难免会有伤者,所以一直备着呢。
这一次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钟炎和一众弟子见她手脚麻利地穿针引线,就像缝布一样,个个看得目瞪口呆。
林锦初边缝合边说:“这线七天后伤口愈合好就可以拆了,我们也可以用处理好的羊肠线,这样就不用拆线,羊肠线直接与伤口溶合在一起了。
这样处理伤口外露的面积变小了,容易止血,更不会反复裂开,只需要上了药包扎好,每日换药包扎,几天后伤口就会愈合,十来天后就能完全好,当然如果不想留疤,可以过几天涂点去疤痕的药就行。”
“原来是这样。”钟炎这才明白师父心心念念的缝合术是这么一回事。
“不知道小友从何处习得这缝合术?”钟炎好奇地问道,一般来说这样高明的医术谁都不愿意外传的,可这小姑娘却把这门技术毫无保留地教给所有人,包括那些逃荒的村民在围在外面眼都不眨地看着。
这样的格局和胸怀是一般人做不到的。
齐三郎马上就自豪地代替林锦初答道:“老师傅,锦初丫头以前在京城长大的,肯定是跟京城的大夫学的。”
林锦初一时语塞,不知道怎么回答,如果药王谷的人都不会缝合伤口,那大概率京城的医者也不会。
于是她硬着头皮点点头,又继续说道:“也不算是京城的大夫,是一个偶然的机会遇到一个外地来京游历的大夫,可能是投缘,他将这一缝合术教给了我,但我并不太懂医术,也就学了点皮毛。”
村民们哇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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