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回平信侯府做大小姐 (第3/3页)
上毒放进弩盒里,一盒能放十六支。
转眼间连杀十六人,秦风也杀得起劲,余下的十几人见势不妙,想逃跑,秦风哪能让他们逃走,和林锦初一人一边围过去。
最后一个人跑得最快,秦风一剑朝那人甩过去,正中后心。
这次林锦初搜了搜几个婆子身上,只从罗嬷嬷身上搜到了五百两银票,还有几两碎银。
秦风从那些男子身上搜了三百多两,都给了林锦初。
两个人还击掌庆祝了一下,然后转眼间秦风就变成了另一个人。
他伸出手来。
“要吃鸡腿,两个,锦初快变出来。”他嘟着嘴叫道。
“好,你闭上眼,闭上眼我才能变出来。”林锦初笑道。
秦风很高兴地闭上眼,他很喜欢闭上眼变出好东西的感觉,太好玩了。
于是林锦初拿出三个火烧,两个炸鸡腿出来。
闻到香味的秦风马上就睁开眼,一把抢过去鸡腿。
现在炸鸡腿在他心里已经超过了火烧,等他将鸡腿和火烧都吃完了,林锦初又拿出自己的水囊帮他冲干净了手,再拧开他身上背的水囊盖子,让他喝梧桐叶水。
林锦初将所有的箭头又从那些人身上拔了下来,连同连弩一起扔进空间。
等他们回去时,林知远他们已经出了城,找了个机会回到林知远身边。
“舅舅,你又跟我姐去偷吃了好东西了吗?身上一股子肉味,我姐真偏心舅舅。”文泽这一次不听他找什么借口了。
秦风心虚地看了文泽一眼,鸡腿太好吃,才吃了三个,不够吃,根本不够吃,希望锦初下次再带他去杀坏人,杀完了就有好吃的。
那些人他一看就很讨厌,都是坏人,凡是想欺负锦初和文泽的都是坏人。
“行了,别乱说了,你姐天天都给好东西你们吃,哪里有偷偷给你们舅舅吃,舅舅是大人,又不是小孩,走快点,别磨蹭。”林知远对林文泽说道,但他一说完又觉得不对,实在是秦风现在比文泽还像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