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一则成形 (第2/3页)
是在“过度乐观”和“过度悲观”的两个极端之间摆动,而很少停留在理性的“中点”。 这种摆动,源于人性的贪婪与恐惧,而人性,千百年来从未改变。因此,情绪的极端状态,是市场中少数可以预测的、具有高度重复性的模式之一。价格的极端波动,往往伴随着情绪的极端释放,而这正是风险收益比最佳的时刻——要么是风险极高(贪婪顶点),要么是机会极大(恐惧谷底)。
“情绪维度”系统,就是他为识别这个“极端”状态而打造的精密仪表。它不能预测钟摆摆动的精确轨迹,但能清晰地指示出钟摆是否已经摆到了极限位置,以及摆动的动能是否正在衰减。这,就足够了。
那么,如何将这种认知转化为可执行的法则?
陆孤影继续在文档上写道:
【第一则核心思想】
市场的重大机会与重大风险,都蕴藏在群体情绪的极端状态之中。我的核心任务,是识别情绪的“极”,并在“极”处,采取与群体情绪相反的行动。恐惧的“极”处,蕴含着最大的潜在回报(买入机会);贪婪的“极”处,潜藏着最深的潜在风险(卖出信号)。
【核心逻辑】
1. 均值回归: 市场情绪(风险偏好)如同价格一样,长期围绕一个中枢波动,极端状态不可持续。
2. 错误定价: 极端情绪驱动下,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是非理性的,导致资产价格严重偏离其内在价值,产生“错误定价”。
3. 赔率优势: 在情绪极端区域进行逆向操作,正确的潜在盈利空间巨大,错误的潜在损失相对可控(因价格已包含极端预期),具有不对称的赔率优势。
思想明确了,逻辑清晰了。接下来,是如何将其具体化为可操作、可衡量的准则。他回望自己刚刚建立的“决策金字塔”和“人机协同流程”,尤其是“情绪维度”系统的预警机制。
法则不能仅仅是理念,必须包含具体的触发条件、行动指南和风险控制。
他思考片刻,开始勾勒“第一则”的详细内容:
【孤狼第一则:情绪极端法则】
1. 核心定义:
本法则所指的“情绪极端”,特指由“孤狼-幸存者系统”中的“情绪维度”模块,根据预设算法和阈值,识别并确认的市场整体或局部的、极度恐慌或极度贪婪状态。其确认需满足量化标准,而非主观感受。
2. 触发条件(机会侧 - 恐惧极端):
当系统同时满足以下多数条件时,视为“恐惧极端”信号触发,进入高关注状态:
a) 综合情绪指数 与 恐惧指数 同时进入历史前5%的极端低位区间(即“极度恐惧”区域)。
b) 内部结构确认:多个核心恐慌分项指标(如跌停家数占比、期指贴水幅度、恐慌舆情热度等)同步进入极端区域。
c) 情绪动能出现衰减迹象:恐惧指数的上升速度(一阶差分)明显放缓或走平,显示恐慌情绪释放力度减弱。
d) (理想情况)出现初步的指数-价格底背离雏形:价格创新低,但恐惧指数未同步创新高。
e) (理想情况)市场出现明显的恐慌性、无差别抛售特征(千股跌停,流动性短期枯竭迹象)。
3. 行动指南(机会侧):
a) 战略转向: 当“恐惧极端”信号触发,应立即将整体交易策略从“中性”或“防御”转为“积极寻找机会”,进入“掠食者”状态。
b) 标的筛选: 启动“人机协同流程”,以系统“情绪猎手”模块筛选的“潜在逆向机会候选池”为基础,进行“四维共振”验证:
• 情绪面:个股或所属板块同样呈现极度超卖或错杀特征(可通过个股情绪指标或板块情绪指标辅助观察)。
• 行为面:个股在“行为模式库”中匹配“恐慌性抛售衰竭”、“长线资金逆势吸筹”、“无量空跌后放量”等特定模式。
• 技术面:股价已跌至重要长期支撑位、历史估值低位区域,技术指标严重超卖。
• 基本面:公司核心业务和长期逻辑未受根本破坏,当前价格已具备显著安全边际(估值进入历史低位,或显著低于内在价值估算)。
c) 交易执行:
• 分批布局: 绝不试图一次性抄到最低点。在信号触发、且标的通过共振验证后,采取“金字塔”或“倒金字塔”式分批买入法,拉开价差,平滑成本。
• 严控仓位: 单笔“极端恐惧”逆向交易的初始仓位,不得超过总资产的预定比例(例如2%-5%)。所有此类交易的总敞口,在信号确认初期,应有明确上限(例如10%-20%),视市场演变和自身风险承受力调整。
• 预设止损: 即使基于极端恐惧买入,也必须设定明确的止损位。止损可基于关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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