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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0章 姻缘法案

    第700章 姻缘法案 (第1/3页)

    李越听完回答道。

    “纳妾这块我有个折中的法子,大唐名义上立一夫一妻为正制,但允许纳妾。”

    “不过需要男子已有正妻且满三年之后再行纳妾。”

    温彦博皱眉:“这倒温和。”

    “纳妾不能白纳。”

    李越接着说,“每纳一房妾,得向官府缴按家产比例算的税,比如家产的百分之一。”

    房玄龄盘算了下:“百分之一不高。”

    “是不高。”

    李越笑意更深,“真正的杀招在后头,妾生子女和正妻生的子女法律上一概平等,都得享有其父经官府登记财产的继承权。”

    “不能再让嫡庶之分成制度。”

    “私人浮财可以立遗嘱,但经过官府登记的不动产田产商铺工坊股份,必须按法律由所有子女平分。”

    “还有,新纳之妾得生满两个孩子,才许再纳下一房。”

    房玄龄听到这里直接脱口而出。

    “殿下,这是推恩令。”

    温彦博也反应过来,倒吸一口凉气。

    “纳妾越多子女越多,家产被分得越碎。”

    “百分之一的税看着不疼,真正的成本是家产被法定平分。”

    “大族豪强若是放开了纳妾,三代以内家产必然分崩离析,朝廷根本不用动手,家族自己就稀释了。”

    李越摊手。

    “比汉武帝那道推恩令还省事,当年只能对诸侯用,这套是从每个家庭内部起效,而且全合法。”

    “你自愿纳的妾,你亲生的子女朝廷只是保证他们平等继承,谁也怪不到朝廷头上。”

    “总不能骂朝廷不让他偏心吧?”

    温彦博却抓住个尖锐处。

    “殿下,若是富人把家产全转成私人浮财,这不就绕过平分原则了?”

    李越笑了。

    “私产在置换交易转移的每一步都得交税。”

    “只要他有所行动就绕不开税务局。”

    “再说了,个人登记在册的不动产忽然全成了私物,都察院和税务会不去查查这是怎么回事?”

    房玄龄抚掌。

    “这是把旧制推恩的精髓和新政的税务登记审计全打通了。”

    “既如此,婚书登记妾籍备案,子女出生登记,财产变更,遗嘱备案都得纳进民政和地方户曹,再由都察院廉政总署抽查。”

    “凡宗族私改族谱,隐匿庶出子女,胁迫寡妇改嫁,侵吞女子嫁妆的,都要严查重罚。”

    李越点头。

    “房相这条落地的法子提得好。”

    他接着把自己那套核心原则摆出来。

    “而且无论是现代人还是大唐的男女双方可以自由恋爱互表心意,但必须到官府备案签婚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没官府婚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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