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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42章 人要有志向

    第一卷 第42章 人要有志向 (第2/3页)

   又聊了几分钟后,李梅和王春明就表示要走,说是还要去学校,接一下他们的女儿一起去酒店。

    临走时,我从礼袋里,拿起红包,要还给李梅夫妇。

    我是救了王春明一命不假。

    但昨晚,我真没废多大的劲。

    说一句举手之劳,也不为过。

    结果昨天王春明就给了我四千六百钱当做谢礼。

    要知道,那是九八年,四千六百块的谢礼很重的。

    今天又提着价值不菲的礼物上门,还要请我去酒店吃饭。

    我实在是不好意思再拿人家红包。

    有人可能会觉得我傻,有钱不拿白不拿,又不是偷来的抢来的,是人家感谢我的。

    但当时的我,就是觉得不该拿。

    人要学会知足。

    这可能和我的家庭出身有关。

    毕竟我就是一个农村家庭的孩子,没见过世面,几千块钱在我心里,那是一笔巨款。

    要是换成有钱人,可能对方拿四千六百块钱报答救命之恩,只会觉得对方没诚意,敷衍了事。

    但不管我说什么,李梅夫妇都不愿把红包拿回去。

    我把红包硬塞进李梅的口袋里几次,都被她还了回来。

    最后她更是直接把红包,给我扔在了床底下,让我捡不找。

    对此,我苦笑连连。

    似乎是怕我钻到床底下,把红包捡出来,李梅连忙拉着我的手,把我拉出了房间。

    “小雪,我们跟小洪就先走了,下次再见。”

    “嗯,你们慢走。”

    王雪把我们送到了楼梯口。

    随后在李梅的拉扯下,我来到楼下,再次坐进了奥迪车内。

    去接李梅女儿的路上,李梅问起我在工地上的事,问我苦不苦。

    “李阿姨,工地上的活,苦倒是不苦,因为我从小跟着我爸练武,在乡下也经常跟我爸妈干农活,练就了一身吃苦的本事。”

    我笑着说:“主要就是住的彩钢房宿舍,我有些受不了,屋里味道太重了,脚臭味、汗臭味夹杂在一起,比屎都还要难闻,我第一次进去的时候,差点没把中午饭给吐了出来,半天不敢用力呼吸。”

    李梅和王春明被我逗乐了,两人笑个不停。

    “小洪,难怪你昨晚,能空手夺下宋远超手里的匕首,原来你是练家子啊。”王春明对我练过武这事挺感兴趣的。

    “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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