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成为一小兵 (第3/3页)
破布仔细地擦拭干净,然后递还给他。
“习惯就好了。”子午虚说,语气里没有安慰,也没有同情,只有一种历经沧桑之后的淡然。
“边关就是这样。“
“今天你杀他,明天他杀你。“
“没什么道理好讲。”
赢说接过戈,将戈柄攥在手里,感受着木柄上残留的余温。
他的手不抖了,不是因为他不再害怕,而是因为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在这里,害怕是最没有用的东西。
害怕不会让敌人的刀变钝,不会让箭矢偏离方向,不会让死去的同伴睁开眼睛。
在这里,唯一有用的,是你的剑利,你的马快。
那天晚上回到营中,赢说坐在帐中,就着油灯的光,将戈柄上残留的血迹一点一点地擦干净。
他的动作很慢,很仔细,像是在擦拭一件珍贵的器物。
擦完之后,他将戈靠在床铺边,躺下去,闭上眼睛。
他以为自己会做噩梦,会梦见那些死去的狄戎骑兵,会梦见那张狰狞的面孔和那双充满杀意的眼睛。
可他没有。
他睡得很沉,一夜无梦,醒来的时候,号角声正好响起,晨光透过帐篷的破洞照进来,细细的,亮亮的,和第一天来的时候一模一样。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
赢说渐渐融入了边关的生活。
他学会了在风沙中睁开眼睛,学会了在零下的寒夜里裹着羊毛毡入睡,学会了用粗粮和咸菜填饱肚子而不再怀念雍城的珍馐美味。
他的皮肤被晒黑了,手背上裂开了几道口子,指甲缝里永远嵌着洗不掉的泥土。
他的肩膀变宽了,手臂变粗了,走路的时候不再像雍城的贵族那样迈着方步,而是和兵卒们一样,大步流星,踩得地面咚咚响。
他交了几个朋友。
一个叫姜离的年轻伍长,比他大两岁,是边关土生土长的子弟,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骑术精湛,箭法如神。
一个叫赵亢的老兵,四十出头,沉默寡言,可每次巡边都走在最前面,像是能把风沙都劈开。
还有一个叫嬴奇的少年,是赢西的远房族侄,和赢说同岁,性格开朗,爱说爱笑,总是能在最沉闷的时候讲个笑话把大家逗乐。
他们不知道赢说的真实身份。
在他们眼里,赢说只是一个从雍城来的、被大司马收留的落魄士族子弟,会写字,会算数,骑术一般,箭法糟糕,可人还不错——不摆架子,不喊苦,该出力的时候出力,该流血的时候流血。
这就够了。
在边关,评判一个人的标准很简单。
你能不能扛戈?
你能不能骑马?
你能不能在自己倒下之前,把敌人先放倒?
能,你就是兄弟。
不能,你就是废物。
没有第三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