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9章 谈谈谈 (第2/3页)
飞雪连天射白鹿;
笑书神侠倚碧鸳。
要说此时还有什么作品没有完成,应该就是那以鹿开头的作品,这部作品从1969年开始写,连载到1972年。
沈知棠暗下心中的狂喜,脸上还得做出云淡风轻的样子,轻呷了一口新泡的红茶,貌似斟酌地问:
“金先生,您的意思是报社整体出售,包括您曾经在报纸上连载过的小说版权?”
“是的,其它小说我都已完成,也出过单行本,销量还不错,但只有一部作品还在连载,我预计再写两年完结,我希望就算报社出售也依旧能按原定的合同,完成这部作品,免得留下遗憾。”
金先生点头。
“明白了,完成连载作品自然没有问题,我也是您的书迷,当然希望看到大结局。
只是版权方面,您是希望我们买断呢?还是有其它想法?”
“我想签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说到这,金先生顿了下,略有歉意地说,“毕竟写的书就象自己的孩子,如果签著作权转让合同,以后它们就和我再无联系,让我心有挂念,同时也有一种负罪感,好像父母抛弃了孩子一般。”
沈知棠听了,心里觉得不妙。
如果只签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后续如果要改影视,再随后网络出现,要改游戏,动漫,都比较麻烦。
沈知棠是学过香港法律的,她灵机一动,道:
“金先生,我们要签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也行,但我想再签署一个专有许可协议,而且我的期限是一百年。”
詹姆斯律师在边上一直没有插话,因为还没有到他发话的时候。
有他在把关,法律上的事,也不怕沈知棠吃亏。
他没想到沈知棠也如此精通法律,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还懂得要再签署一个专有许可协议。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把作品版权永久过户给对方,作者仅保留了署名、修改等人身权,但受让方可以任意转售、二次开发,收益全归受让方。
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只授权对方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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