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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十八年前血债

    第14章 :十八年前血债 (第3/3页)

此华丽的短矛,而且用完之后就不管不顾,都不回收一下,那除了潘连城这个败家子也没谁了。

    潘连城笑道:“举手之劳。”

    李寻欢道:“这件事连我也不知道内情,不知潘兄如何了解的这么详细。”

    潘连城耸了耸肩:“生意人嘛,知道的肯定比平常人多。”

    花白凤觉得这句话听着有点耳熟。

    李寻欢也没有追问,他并不喜欢探寻别人的秘密。

    但似乎也并不难猜,金玉堂的生意遍布天下,或许当年也有货被翁天杰抢了,他们也在暗中调查这件事,甚至就是翁天杰之死的推手之一。

    潘连城忽似想到了什么:“李兄,你又欠了我个人情,待会陪我走一趟?”

    “好。”李寻欢没有问去哪,也没有问为什么去。

    吃完饭后,潘连城带着两人来到了兴云庄后墙的那条弄堂中。

    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劣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

    孙驼子本来在磨豆腐,听到脚步声,看到潘连城三人后又很快继续专心做自己的事。

    这三人都是锦衣华服,像这种人,绝不会是他的客人。

    尤其是那位三十来岁的富贵公子,怕是身上随便一个饰品,都能买下七八十间这样的小店。

    可他很快就知道自己错了,因为这三人已经走进了店里。

    客人上门,孙驼子自然也不会把人往外推:“三位客人,是想要打尖还是住店。”

    潘连城道:“找人。”

    孙驼子道:“找谁?”

    潘连城道:“找你。”

    孙驼子不解道:“三位找我有什么事?”

    潘连城转过头,看向李寻欢:“江湖中最著名、修炼人最多擒拿功夫,莫过于‘鹰爪手’,这是一门苦功夫,也是一门笨功夫。想要练成,那不但要吃很多苦,也要花很多时间。可一旦练成,便可轻易抓断人骨,甚至能将刀剑拧成麻花。”

    “你瞧这店家的鹰爪手练到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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