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公开道歉 (第1/3页)
刑事判决生效,民事赔偿进入执行与捐赠程序,陆明辉一案的司法层面渐近尾声。然而,舆论场上的清算才刚刚开始。之前那场针对林晚和陆景琛的、规模浩大、手段卑劣的网络暴力,其组织者和主要推手,必须付出代价。这不仅关乎个人名誉,更关乎公义底线和网络环境的清朗。
早在案件侦查阶段,陆景琛就指示法务和安保团队,对那段时期所有明显有组织、有预谋的造谣诽谤、人身攻击、商业诋毁行为,进行了全程证据固定。包括但不限于数万个水军账号的发言记录、IP溯源、资金流转路径(部分追踪到了与陆明辉、黄振坤关联的海外空壳公司),数十家自媒体和个别正规媒体发布的失实报道、恶意解读文章,以及几个所谓“网络大V”、“知名评论人”收钱办事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这些证据,连同司法判决中对陆明辉、黄振坤犯罪事实的认定,构成了追责的坚实基础。
判决生效后第三天,陈律师团队代表陆景琛、林晚及“初心”品牌、“怀山基金”等关联实体,正式向法院提起了数十起名誉权、商誉权侵权诉讼,被告涵盖多家媒体、自媒体运营公司、网络水军头目及个别“大V”。诉讼请求明确:要求被告在指定平台首页、报纸显著位置连续三十日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对“初心”品牌和“怀山基金”因谣言造成的直接商业损失进行了评估和索赔)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林晚个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同时,对于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如部分水军头目捏造事实、情节恶劣、转发量巨大,可能触犯诽谤罪),陆景琛方面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利剑出鞘,舆论为之震动。之前那些跳得最欢、言辞最恶毒的账号和媒体,瞬间噤若寒蝉。有些试图删帖、销号、装死,但在早已固定的证据和律师函面前,这些举动显得徒劳而可笑。
第一波压力来自那些为了流量和广告费、跟风发布不实信息的自媒体和小型网络公司。在收到律师函和法院传票后,他们中的大部分立刻怂了。他们很清楚,自己那些“爆料”毫无依据,纯粹是为了蹭热点、吃人血馒头。一旦对簿公堂,必输无疑,不仅要赔钱道歉,还可能面临更严重的信用破产。于是,在诉讼压力下,他们纷纷通过私下渠道或公开平台·联系陈律师团队,表示愿意和解,条件是支付一笔数额不菲的赔偿金(远低于诉讼索赔额,但足以让他们肉疼),并按要求发布道歉声明。
陈律师团队在请示陆景琛和林晚后,同意了部分情节相对较轻、道歉态度“诚恳”的被告的和解请求。但前提是,道歉声明必须完全按照律师团队拟定的文本发布,明确承认自己“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布了关于陆景琛先生、林晚女士及其关联企业/项目的不实信息,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商誉权,误导了公众,对此表示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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