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危机解除 (第1/3页)
陆明辉一案终审裁定维持原判。最高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即日生效。陆明辉被正式移监,开始其无期徒刑的服刑生涯。陆子轩及其他从犯的判决也同时生效。陆明辉在狱中通过律师递出过一份手写的、语无伦次的“忏悔书”,试图以亲情打动陆景琛,争取些许“关照”,被陆景琛原封退回。父子亲情,早在二十年前“海神号”爆炸的火光中,在陆明辉一次次贪婪冷酷的选择里,燃烧殆尽。法律已经给出了公正的裁决,陆景琛无意,也无权施加任何额外的“关照”。
民事赔偿部分的执行,在国内资产处置上进展顺利。陆明辉、陆子轩名下被查封的房产、股权、车辆等,经过司法拍卖程序,陆续变现。其中,那套顶层公寓因位置绝佳、起拍价合理,在首次拍卖中即被陆景琛指定的、用于公益目的的壳公司拍下,随后启动改造为“公益律师之家”和“举报人临时庇护所”的程序。拍卖所得款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判决比例划入林晚指定的“林国栋法律援助专项基金”账户。海外资产的追缴虽步履维艰,但在中国司法机关持续不断的压力和提供的详实证据支持下,瑞士方面已正式启动对冻结账户的资金返还司法程序,预计首批资金将在数月内到账。开曼群岛、新加坡等地的程序也已立案,进入漫长的法律博弈阶段。陈律师团队与国际协作律师保持紧密沟通,确保每一步都在法律框架内扎实推进。对陆景琛和林晚而言,海外追缴的象征意义和威慑意义,已不亚于经济补偿本身。
针对“卡洛斯家族”的国际追责,进入了外交、司法与国际舆论多线并行的“静默施压”阶段。中国有关部门依据生效判决和已掌握的证据,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发布的红色通报,已对“卡洛斯家族”核心成员及其密切关联人员的跨国旅行构成实质性限制。瑞士、列支敦士登的金融监管机构,迫于国际反洗钱压力和对“长臂管辖”的忌惮,加强了对“卡洛斯家族”关联账户及交易的审查,其部分非核心资金流转已出现滞涩。欧洲几家主流财经媒体,基于周文山报告的部分公开内容和中国官方释放的信息,开始进行深度调查报道,虽然“卡洛斯家族”动用资源极力淡化、反驳,但其神秘面纱和“清白”形象已出现裂痕。宋顾问从特殊渠道获悉,“卡洛斯家族”内部对是否继续针对陆景琛采取行动产生了分歧,部分成员认为当前应“低调蛰伏”,避免进一步刺激中方和引发更广泛的国际调查。陆景琛指示宋顾问,监控级别保持不变,但策略转为“外松内紧”,静观其变,同时通过合法商业渠道,持续收集该家族在全球范围内,特别是与中国有经贸往来地区的“非合规”商业行为信息,以备不时之需。
陆氏集团内部,陆景琛主导的“刮骨疗毒”与战略重塑接近尾声。主要人事调整到位,新的核心管理层年轻化、专业化,充满活力。强化内控与合规的各项制度已颁布实施,内部审计部门在沈静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了首轮全面审计,清查出数起历史遗留的、与陆明辉时期相关的微小违规,均按规定处理,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战略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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