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 (第2/3页)
,自己要答,所以只能选......
【均赋役】
均赋役不是夺人田,是让人按田纳税。
田多的多纳,田少的少纳,没田的不纳。
这个道理说到天边都站得住脚,谁也挑不出毛病。
而且均赋役不需要变动田地的归属
只需要重新丈量土地、核实田亩、厘定赋税等级。
难是难,但不是不能做。
“皇帝要答案我就给,至于成不成是皇帝事。”
想到这,魏逆生在“均赋役”下面又划了一道线,然后提笔开始写。
【臣对:臣闻民为邦本,田为民命。
赋役不均,则民不聊生
豪强兼并,则田不归耕
贫者流徙,则邦本动摇。
此三者,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来也渐,其积也深,其去也难。】
先承认问题的严重性,但不说空话,不唱高调。
【夫限田者,夺富人之田以与贫人也。
其意甚美,其法甚善,然不可行于今日。何也?
田之所在,势之所附也。
豪强之田,非一日而积,数十年兼并而成。
一旦夺之,怨怼必深,朝堂不安,州郡不宁。
故限田非不可为,不可骤为也。】
前朝前车之鉴在那里摆着,不能重蹈覆辙。
【禁兼并者,杜豪强之欲以安贫弱也。
其理甚直,其词甚正,然不能独行。何也?
兼并之起,非豪强之独罪,亦赋役不均之所致也。
赋役均,则田多者税亦多,豪强自不敢广占田土。
赋役不均,则田多者税反轻,豪强虽禁之而不能止。
故禁兼并者,治其流也
均赋役者,治其源也。】
源流之辨,是这篇策问的骨架。
禁兼并是治流,均赋役是治源。
治流不如治源,这是儒家的老道理,用在这里却恰到好处。
【臣以为,三者之中,均赋役为根本。
赋役均,则田多者无所逃其税,自不敢兼并。
赋役均,则田少者输其力而食其报,自不至于流徙。
赋役不均,虽行限田,田不久而复归兼并
虽行禁兼并,弊不久而复生。
故曰:均赋役者,治田制之本也。】
写完这段,魏逆生停了一下,重新研了研墨,然后继续写。
策问答的是“施之今日,其序如何”,不能只谈本末,还要谈次序。
先做什么,后做什么,不能乱来。
【施之今日,臣以为当以五事为序。】
【一曰清丈田亩。赋役不均之由,在于田数不实。
豪强隐田,官吏匿报,朝廷不知其实,故赋役无从均之。
当命州县长吏亲诣田所,逐亩丈量,绘图造册
明载田主、地亩、肥瘠、赋等
一式三份,一存州县,一存府,一存户部。
豪强无所隐其田,则税无所逃。】
清丈田亩,这是均赋役的第一步,也是最难的一步。
但他没有回避,写得实实在在,连“一式三份”这种细节都想到了。
【二曰厘定赋等。田有肥瘠,赋当有别。
上田多纳,下田少纳,中田居间。
不可一概而论,使贫者不堪其重,富者反受其利。
当以清丈之册为据,按田定等,按等定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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