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给媳妇孩子花钱的满足感 (第1/3页)
“素梅,还有多少面?”
赵素梅翻了翻面盆:“不到十斤了。”
“卤汤呢?”
“见底了。”
林国强想了想,走到门口,把招牌上的“肉夹馍”三个字用布盖住了。
“今天的肉夹馍卖完了,明天请早。”
他对门口还在等着的几个工人说。
工人们遗憾地散了。
关上门之后,林国强和赵素梅开始数钱。
赵素梅的手在发抖,一张一张地把毛票捋平。
她一毛一毛地数,数了三遍。
“五十七块八毛。”她的声音都在发颤。
林国强算了算成本。
面粉、猪肉、调料、鸡蛋、豆干、猪蹄,加上房租和水电,大概花了二十块出头。
净赚三十多块。
一天。
“这……这也太多了吧?”赵素梅不敢相信。
“不算多,”林国强笑了笑,“今天是第一天,很多人是尝鲜。
后面能不能稳住,还得看手艺。”
“那你手艺行不行?”赵素梅紧张地问。
“你说呢?”林国强指了指外面,“刚才那个穿蓝工装的大哥,吃了两个肉夹馍一碗面,你猜走的时候说了啥?”
“说了啥?我没注意。”
“他说,‘老子在农机厂干了八年,头一回吃到这么好的面。’”
赵素梅笑了,笑得眼睛弯弯,酒窝荡漾。
……
开业第一周,国强小吃的生意稳住了。
每天净赚三十到四十块,不多不少,但胜在稳定。
林国强不贪心,他知道做吃食这行,味道是第一位的。
宁可少卖点,也不能砸了招牌。
他每天限量一百二十个肉夹馍,三十碗面,卤味若干。
卖完就关门,绝不为了多赚钱而降低质量。
工人们也习惯了,每天中午提前过来排队,有时候来得晚了就买不到了,第二天再来。
一周下来,林国强算了算,净赚两百四十多块。
他做了一件事。
去镇上供销社,给全家买新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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