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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档案室的暗斗

    第九十六章 档案室的暗斗 (第1/3页)

    第九十六章 档案室的暗斗

    老刘在档案管理科的工位在陆沉对面,一坐就是十五年。老刘的工作很简单:收卷宗、登记、归档、发卷宗。十五年如一日,不迟到、不早退、不多说话,是整个深潜局存在感最低的人之一。陆沉在档案管理科八年,跟老刘说过的话加起来不超过两百句。

    但老刘一直在看。

    深潜局档案管理科在负一层。走廊尽头的灯管坏了大半年,没人报修。陆沉的调阅权限被限制之后,就再也没有申请过调阅任何一份卷宗。不是不能调,是不想打草惊蛇。对方在查陆沉的借阅记录,陆沉每一次调阅都会被记录在案。陆沉不想让对方知道陆沉在看什么,所以陆沉决定不调阅了。

    陆沉不需要调阅,因为陆沉的脑子里装着那些卷宗。

    上午九点,档案管理科只有老刘和陆沉两个人。老刘在那边的桌前整理新送来的信访材料,陆沉在这边的桌前闭着眼睛,靠椅背,一动不动。看起来像是在打盹,但陆沉没有睡。陆沉在脑子里翻卷宗。

    1995年,秦怀远时任某部委副司长。那一年有一份卷宗,编号1995-047,案件名称是“某央企海南项目违规审批案”。举报人称秦怀远在项目审批中收受开发商贿赂,调查结论是“证据不足,予以了结”。陆沉把那份卷宗的数据调出来:涉案金额八百万,涉及四家公司,有一份秦怀远签字的批文复印件。批文上秦怀远的签名,陆沉记得清清楚楚。

    1997年,秦怀远升任司长。卷宗编号1997-112,案件名称“某省交通厅工程招标舞弊案”。举报人称秦怀远违规干预招标,指定某公司中标。调查结论依然“证据不足”。陆沉记得那份卷宗的附件里有一张手写的便签,写着“秦司长打过招呼”,便签被人撕掉了,但留下了撕痕。

    1999年,卷宗编号1999-203。秦怀远时任某部委局长,分管项目审批。案件名称“某市开发区违规批地案”。举报人称秦怀远收受开发商好处,违规批准土地转让。调查结论同样是“证据不足”。那次调查的负责人叫梁劲松,时任某部委纪委副处长。梁劲松的签字在卷宗最后一页——“建议结案”。

    2001年,卷宗编号2001-088。秦怀远时任某部委副部长。案件名称“某省国企改制国资流失案”。举报人称秦怀远在改制过程中为私企老板站台,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过亿。调查结论还是“证据不足”。那次调查的主办人是方志文,时任某部委纪委处长。方志文的签字——“经查不实”。

    2003年、2005年、2008年。陆沉在脑子里一个一个地翻,每一份卷宗的编号、内容、签字人、结论,全部清清楚楚。七个案子,跨度十三年,涉及七个不同省份、不同行业、不同举报人,但结论都一样——“证据不足”。每个案子的签字人都不同,但每个签字人都跟秦怀远有关系。有的是秦怀远的下属,有的是秦怀远的学生,有的是秦怀远的老乡。

    陆沉睁开眼睛。

    老刘还在那边整理材料,头都没抬。陆沉拿起桌上的笔记本,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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