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独掌乾坤·清肃朝野绝私争 (第2/3页)
涤荡朝野私风。
立「公绩公示、公私分明」之制。
过往朝臣功绩升降、赏罚黜陟,多由各部主官酌情上报,优劣高下,多凭主观论断,难免有亲疏偏爱、遮掩疏漏,滋生争功抢劳、暗自攀比之风。
今新规既定,凡百官政绩、郡县考课、军功战绩、履职优劣,皆由五署联合核验、层层复核、登记造册,每月公示于朝堂,每季汇总于中枢。功过昭然、赏罚有据、优劣分明,无暗箱评判、无偏私定论。
功不自矜、劳不自夸,一切公断于朝堂;过不遮掩、弊不规避,一切公允于制度。
百官无争功之由、无攀比之隙,私竞之心自然消解。
行「禁臣私竞、唯务公事」之令。
明令朝野文武,朝堂之上只论国事、不论人情;公职之内只务本职、不逐私利。严禁同僚之间暗自攻讦、攀比职位、计较荣辱、搬弄是非;严禁官吏借履职之便,谋求私誉、博取声望、钻营升迁。
若有政见不同、国策异议,可当庭直言、公开辩论、据理力争,以社稷利弊为衡;
若有私怨嫌隙、个人好恶,一律禁绝带入公职、带入朝议,违者记过黜级、考评降等。
国事可争,私心不可竞;社稷可辩,人情不可扰。
让所有争端皆为公义,让所有言论皆为兴国。
定「上下相维、杜绝私援」之规。
禁止朝中权贵、在职臣僚,私下互为援引、私相举荐、人情互助。官吏升迁拔擢,唯凭政绩才干、公朝考评,不许师门提携、旧属帮扶、人情铺路、私谊搭桥。
上不徇私庇下,下不攀附媚上,上下唯以公事相接、公职相处,斩断朝野人情私脉,保全朝堂纯粹公心。
三道新规落地,无雷霆惩戒、无严苛罪责,却从根源封死私争滋生之路、杜绝人心浮躁之弊。制度温柔却森严,润物无声却管束万方,不伤情面、不辱臣节,却彻底规整了朝野人心与为官操守。
昔日朝堂细微处暗藏的攀比之风、矜功之气、私怨之扰,尽数烟消云散。
文臣不逐虚名,潜心深耕民政、规整法度、安抚百姓、充盈国库;
武将不骄功绩,专心镇守边关、操练兵马、巡查防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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