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赴约 (第1/3页)
周末的早晨,天还没亮,赵孟林照例被女仆叫醒。
窗外的天色还是青灰色的,远山的轮廓隐在晨雾里,像一幅未干的水墨画。城堡的塔楼上传来换岗哨兵的脚步声,沉闷而有节奏,每隔片刻响一次,像是这座石头巨兽沉稳的心跳。他翻身下床,简单洗漱,披上外衫,往王铣的院子走去。
晨风很凉,带着花园里草木被露水打湿后的清新气息,混着泥土的味道。路两旁的柏树被吹得沙沙作响,露珠从叶尖上滚落,砸在青石板路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他在柏树下走过,几滴露水落在肩上,凉意透过衣料传到皮肤上,让他彻底清醒过来。
王铣已经在院子里了。老头今天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色短褐,正盘腿坐在石凳上闭目养神。晨光从东边漏过来,照在他花白的头发上,泛着一层淡淡的银光。他听到脚步声,不用睁眼就知道是谁——赵孟林的脚步比几个月前沉了,落地的时候脚掌抓地更稳,不再是那种轻飘飘的踩法。
“来了?今天练什么?”他睁开眼。
“老样子。跑、马步、石锁。下午要出门,不能练太晚。”赵孟林说,一边解开外衫的扣子。
王铣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赵孟林脱掉外衫,叠好放在石凳旁边,开始跑步。院子绕一圈大约两百步,他跑了四十圈,汗水把单衣浸透了,贴在身上,冰凉冰凉的。晨风一吹,打了个寒颤,但他没停。跑到第三十圈的时候,腿开始发沉,跑到第三十五圈的时候,呼吸变得粗重,但他咬着牙,一步没减。王铣的目光偶尔扫过来,看他脚步有没有乱。脚步没乱,说明还有余力。
跑完步扎马步。如今他已经能扎大半个时辰纹丝不动,腿不抖,腰不晃,远远看去像一根钉在地上的木桩。王铣让他再加一炷香,他咬着牙撑完了。加时的那一炷香是最难熬的——大腿前侧的肌肉开始发烫,膝盖微微发酸,腰背必须时刻绷着,稍一松懈就会前倾。他闭着眼睛,把注意力集中在呼吸上,一呼一吸,一呼一吸,直到王铣说了声“起”。
最后是举石锁。五十斤的石锁,左右手各一百次。举到第七十次的时候,手臂开始发颤,肱二头肌像是被火烧过一样,每举一次都在发抖。他想起王铣说过的话——“战场上,多一分力气,就多一分活命的机会。”这句话每次训练到极限的时候都会从脑子里蹦出来。他咬着牙,数到一百。最后一个举起来的时候,手臂抖得几乎控制不住,石锁落在石板上的声音比平时更响。
“行了。”王铣站起身,走过来把石锁踢回原位,“下午早点回来,晚上继续练。你右手的动作比左手急,石锁放下来的时候别松太快,容易伤肩。”
赵孟林应了一声,行了一礼,拖着酸软的身子往回走。走出院门的时候,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心的茧子被石锁的粗糙表面磨得发白,指节处有几道细小的裂纹,是冬天干燥加上反复握拳磨出来的。他攥了攥拳头,裂纹处微微发疼,但手指收紧时的力量感比两个月前强了不知多少。
吃过早饭,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石青色的交领长袍,腰间束一条深色的革带,脚蹬黑布靴。既不张扬,也不寒酸。铜镜里的人比几个月前精神了许多,肩膀宽了,脖子粗了,下颌的线条也硬朗了。他自己看了两眼,觉得和前世那个坐在办公室里的自己已经完全不是同一个人。
他去跟母亲刘令仪说了一声。
刘令仪正在窗边看书,听了他的话,放下书卷,看了他一眼。她的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一瞬——这个儿子,如今出门知道跟母亲报备了,说话的时候站得笔直,不再是以前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刘家旁支?寒江城做粮食生意的?”
“是。叫刘群安,是我同桌。”
刘令仪想了想,伸手拢了拢膝上的书页:“论起来,那确实是远房亲戚。他家祖上是武烈侯刘家的嫡系分支,立过军功,得过终身爵位。但终身爵位不能世袭,人一死爵位就收回去了。下一代要是没能再立功,就还是平民。到他父亲那一辈,已经好几代没摸过爵位的边了,只能经商过日子。”
赵孟林愣了一下。他之前只知道刘群安家是旁支,没想到还有这一层来历。终身爵位——人死爵除,儿孙从零开始。武烈侯刘家是帝国六十一家世袭家族之一,但刘群安家这一支,从祖上得了终身爵位之后,就再没人能续上。一代,两代,三代,爵位没了,封地没了,只剩下一个“武烈侯旁支”的名头,连门槛都跨不回去。
“去吧,带点东西,别空手。”刘令仪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语气恢复了一贯的平和,“库房里有两坛老酒,你爹前年存的。拿一坛去。再带一盒点心,厨房新做的桂花酥。第一次去人家家里,礼数要周全,别让人觉得赵家的孩子不懂事。”
赵孟林点头,去库房取了酒,去厨房拿了点心。酒坛子不大,用红绸封着口,拎在手里沉甸甸的。坛身上贴着一张小小的封签,上面写着年份和酒名,字迹是父亲赵逸的手笔。桂花酥用油纸包着,系了一根红绳,看着就喜庆。
赵平已经牵着炭头等在门口。赵安今天不在,只有赵平一人护送。
“少爷,我们去哪里?”赵平问。
“去寒江城,刘记粮行。”
赵平点了点头,翻身上马,两人一前一后出了城堡。
从城堡到寒江城的这条路,赵孟林已经走了无数遍。路两边是大片的农田,秋收之后的田地空荡荡的,只剩下齐膝高的稻茬和一垛一垛的麦秸。麦秸垛堆得像小房子,几个农人的孩子在上面爬上爬下,笑声顺着风飘过来。远处有人在烧秸秆,袅袅白烟升起,在晨光中泛着淡蓝色。
寒江城的街道比平日更热闹。今天是周末,街上的行人比平时多了不少。卖糖葫芦的小贩扛着一根插满红果串的草靶子,在街边吆喝,几个小孩围着他,踮着脚尖,眼巴巴地看着那些裹着晶亮糖衣的山楂串。路边还有一个说书的老头,敲着竹板,正讲着圣祖当年征讨鲜卑的故事,说到“圣祖一箭射落敌将大纛”的时候,围观的人群轰然叫好,里三层外三层。
赵孟林骑在马上,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炭头迈着轻快的步子,马蹄踩在青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哒哒”声。赵平在前头开路,时不时回头看他一眼,确认他没有被人群挤着。
说书老头的竹板声渐渐远了,取而代之的是街边茶馆里传出的胡琴声,咿咿呀呀的,有人在唱一首他没听过的小调。街角的包子铺掀开蒸笼,一大团白雾腾起来,肉香混着面香在冷空气里格外浓郁。赵孟林吸了吸鼻子,心想回来的时候可以买两个。
刘记粮行在城东的主街上,是一栋两层的木楼。一楼是铺面,门板已经卸下,能看见里面堆得整整齐齐的粮袋,小麦、稻米、黄豆各摞成垛,每个垛前面挂着竹牌标着产地和价格。门楣上挂着一块匾额,上书“刘记粮行”四个大字,字迹端正,漆色崭新,看得出是经常擦的。
门口站着一个人,四十来岁,中等身材,圆脸,眉眼间跟刘群安有几分相似,但轮廓更深,颧骨更高——那是岁月磨出来的棱角。穿着一件青色的绸袍,料子不差但袖口已经磨得有些发白,露出半截手腕,手腕上没有戴任何饰物。
刘群安站在他旁边,穿着一件半新的蓝色棉袍,看到赵孟林,立刻跳起来招手:“子正!这边!你怎么才到,我都等半天了!”
赵孟林翻身下马。下马的动作干净利落,双腿落地时膝盖微弯,重心稳稳下沉,没有一丝摇晃。赵平接过缰绳,牵着马退到路对面,站在一棵槐树下。
中年人迎上来,拱手行了一礼。他的手掌宽厚,指节粗大,不像纯粹的商人,倒像做过体力活的人。“赵公子,久仰。在下刘德茂,是群安的父亲。群安回家天天念叨你,说你帮他补课,成绩涨了一大截。今天总算见到真人了。”
赵孟林还礼,双手抱拳的位置不偏不倚,腰弯的幅度恰到好处——这些礼数是母亲反复叮嘱过的。“刘叔客气了。这是家母让带的,一点心意。”他把酒坛和点心递过去。
刘德茂双手接过,他先看了酒坛上的封签,眼中闪过一丝讶异,用手指轻轻摩挲了一下封签上的字迹。“这是……赵公爵府上的老酒?这封签上还是公爵的亲笔,太贵重了。赵公子,你来就来,带这么重的礼,叫我怎么好意思收。”
“家母说,第一次登门不能空手。一点心意,不成敬意,刘叔收下就是。”赵孟林说。
刘德茂又推辞了两句,最终还是收下了,小心翼翼地把酒坛递给身后的伙计,嘱咐他放到账房最里面的架子上。点心盒子也一并拿进去。然后他引着赵孟林往里走:“赵公子,里面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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