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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息事宁人

    1367息事宁人 (第2/3页)

    芦布急忙说道。

    “一会儿下去,你找奏疏我看看,首辅票拟也拿上。”

    魏广德要看的,是内阁自己的留档。

    “还有其他事儿没有?”

    魏广德继续问道。

    “没了,这两天大家就谈论过这两件事儿,其他都没人说。”

    芦布答道。

    “那行,下去吧。”

    魏广德问完话,这才挥手让芦布下去忙,把东西都给他送过来。

    不过,等芦布走出值房书,魏广德一双眉毛就皱成一个“川”字。

    芦布和其他的中书,或者只看到皇帝要吃好点,一次就多要十万两银子的天文数字。

    再深入点,就是光禄寺饭菜的问题了,其中涉及到的贪腐,这些人之大胆,让皇帝都不满意,因为吃不好。

    其实,魏广德看到的还有小皇帝貌似长大了,开始试探他的话,下的条子,在朝廷里的影响力了。

    十万两银子事小,户部照做,说明大臣心里有他这个皇帝,会按照他的吩咐做事儿。

    不过显然,试探的结果不是这样的。

    条子下了,张居正就去了,把事儿拦下来了。

    魏广德不好说张居正这么做到底对还是不对,但是确实太不给小皇帝面子了。

    现在小皇帝的年龄已经不小了,正是少年叛逆时期,对面子看得极重。

    就算要驳回他的要求,但至少也得对光禄寺好好敲打一番才对。

    但是张居正没有这么做。

    只敲打了皇帝。

    不多久,芦布就抱回来一摞奏疏,上面还放着一本书册,正是内阁记录档案所用。

    魏广德没翻看奏疏,而是先把书册翻看,找到徽州府的奏疏记录,细细看起来。

    很快,魏广德就知道此事的麻烦了。

    要说事儿大,是真的很大,涉及整个徽州府六县利益。

    关键几千两银子的人丁丝绢,要分摊到其他五县头上,五县的士绅、百姓肯定也是不乐意的。

    事发是在隆庆四年,在歙县衙门里办差的公人发现税目不对,其中朝廷针对徽州府的一笔税收,居然在很长时间里是由歙县一家在承担,而其他五县都不曾分摊。

    帅嘉谟发现了账目里的这个漏洞,自然就在县衙里宣传开了,大家都知道了,也都是忿忿不平。

    之后,自然就是这个帅嘉谟向南直隶巡抚上告此事,并把他查到的文献都抄录一份上递作为证据。

    实际上,这个事儿县令知道后,也就是看了看,就没再言语。

    因为他知道,既然已经承袭二百年,现在才翻出来,想要改,怕是很艰难的事儿,影响太大,完全颠覆徽州府。

    报上去,就是给知府老爷添麻烦。

    反正税都是百姓承担,他一个县令又不缴税,自然懒得过问。

    谁能想到帅嘉谟认死理,不仅找到了这笔税银的出处,还去查阅了《大明会典》,得出支持自己看法的依据。

    根据户部记载,徽州府每年需缴纳8780匹的人丁丝绢,折合白银6100余两,但户部没有明确记载是否由歙县独自承担。

    在朱元璋时期,整个徽州合计拖欠了户部10700余石粮食,在当时折合官方折价白银标准来计算,每石3钱,这笔银子大约3000两。

    但要把粮食折成绢丝就是8780匹,按照官价每匹7钱,就要白银6100多两。

    从此之后,歙县本地账目与徽州府上记载的账目数量相同,都是8780匹生绢。

    这就意味着,这笔税收是由歙县单独负担,其他五个县根本没有这个科目。

    但按理说,徽州府该上交的税目,应该是六个县共同负担,这样显然有点不合理,且已经持续了整整二百多年。

    帅嘉谟查阅了《大明会典》,发现会典里只提到了由徽州府承担“人丁丝绢”,没其他字样说是得由歙县单独承担。

    这位脑袋瓜一转,认定徽州府的人丁丝绢与明初夏麦的拖欠毫无关系,如果要缴纳,应由徽州府六县共同承担。

    而让歙县独自承担徽州府每年六千余两白银的人丁丝绢是站不住脚的,也是不公平的,这样相当于歙县长期在替另外五县缴税。

    事情报上去了,应天巡抚也行文让徽州府彻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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