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1章 老板的事你少管 (第3/3页)
算了,还是不坐了。」杜峰识趣的说。
待他走后,林朝阳往胡同里走去,快到院门口的时候,他停住脚步,跟在身后的小孙和小朱也停了下来。
「等会儿—」林朝阳说。
「今天出门,是陪您到西山森林公园散心。」小朱抢着说道。
林朝阳欣慰的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当先走进了院。
「今天怎么有空出门了?」
打完了国际长途的陶玉书,注意到林朝阳回来,这一个月因为书即将收尾了,他埋头写作,全情投入,鲜少出门。
林朝阳走过来,握住了她的手,用轻松愉快的声音说:「写完了!」
闻言,陶玉书面露惊喜,反手拉住他的手腕,「真的?」
她的惊喜发自内心,从97年入冬动笔起算,为了《天朝》这部新书,丈夫历时三个寒暑,可以称得上是苦心孤谐、呕心沥血。
如今《天朝》终于创作完成,她怎能感到高兴、激动呢?
「1点多写完的,那会儿情绪好像一下子缓不过劲来,在沙发上坐了好长时间,感觉身体和精神都被掏空了一样,陷入了巨大的空虚。
我就带着小孙、小朱到外面散了散心,去了趟西山———
林朝阳给陶玉书讲述他写完书后的心境,当然,隐去了「纵火未遂」的事。
「连着三年时间,辛苦你了。」
陶玉书心疼的搂住林朝阳,用手指抚摸他的鬓角和脸颊,「都有白头发了。」
夫妻俩说了几句贴心的话,林朝阳又想起了什么,拨通了电话。
马上就是九月份了,按照正常的进度,《天朝》第六卷的稿子早就应该交稿,但林朝阳还是低谷了《天朝》这样一部数百万字长篇巨著要收尾的难度。
迟迟收不到稿子,《收获》方面也很着急。
不过他们也理解林朝阳,《天朝》前五卷的字数达到了惊人的215万字,放眼中国百年文学史,这是从未有人完成的壮举。
《天朝》的「壮举」不仅在庞大的字数,更在于它「铸就新《唐史》」的雄心。
以一部书写王朝更替,历史沧桑,也许有许多作家都曾有过这样的幻想,但真正能够付诸行动,并真正令世人信服的,仅有林朝阳一人。
因而,当《天朝》最后一卷难产,《收获》方面保持了最大的耐心,甚至做好了这最后一期专号推迟半年、一年的准备。
现在林朝阳突然打来电话,说稿子写完了,他们惊喜万分,程永新恨不得立刻就飞到燕京来。
立刻是不可能了,但程永新还是乘坐第二天最早一班飞机赶到了燕京。
距离专号发行还有一个半月,时间紧、任务重,他当天就返回了沪上。
交完了稿子,林朝阳也终于卸下了重担。
从最早有这个想法到完稿,《天朝》这部耗费了他五年时间,对于林朝阳这个年纪的作家来说,这五年是他创作生涯的黄金时间。
用五年来写就一部《天朝》,林朝阳心中没有后悔,反而充满了骄傲和成就感。
8月24日,燕大开学报到日。
一大早,冬冬骑上自行车,车子后座还驮着行李。
上了大学就可以住校了,他心里一直在盼望着这件事。
一路骑行到燕大,他本以为自己来的已经够早的了,没想到新生报到处已经围了一帮学生和家长。
他也没急着报道,反而饶有兴致的推着自行车在校园里闲逛了起来。
尽管从小到大燕大他已经来了不知道多少次,但以学生的身份来到这里还是第一次,
他的眼神在每一处建筑和景观上驻留。
西门日、文史楼、未名湖、百年大讲堂、图书馆所有的事物似乎都焕发出了崭新的活力,让他充满了兴趣。
就在他像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东张西望时,耳边突然响起吴侬软语的声音。
「同学,你好。」
他一扭头,眼前好像单独开了滤镜,长发飘飘的白衣少女正望着他,一双秋水般的眼晴比未名湖的湖水还要深,让他忍不住沉沦其中。
「你好,有事吗?
「请问你知道文史楼怎么走吗?」
「文史楼啊,你往东走,过两个路口,再朝南——
少女面露茫然之色,愈发可爱了。
少年人的心弦被撩拨的奏起了爱情的乐章,「那地方离这有点远,还是我带你去吧。
「谢谢你哦~」
这声音可真好听。
他推着车,又听少女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林斯言,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钱诗雨。」
「诗雨,这名字可真好听。」冬冬念着名字夸奖道。
少女露出几分害羞之色。
两人的背影越走越远,路过未名湖时,湖畔的柳树枝荡啊荡啊·”
冬冬没注意到,不远处的钟亭里正有人默默注视着他。
「我哥这移情别恋的速度还真是够快的,前段时间还为了许佩瑶茶饭不思呢,今天刚入学就有了新欢。」晏晏有些嫌弃的说。
「人家就是送个同学。」林朝阳说。
「可得了吧,我哥牙花子都露出来了。」
对亲哥,晏晏毫不留情。
「上了大学,谈个恋爱也正常。」
「哦。」晏晏应了一声,突然不说话了。
林朝阳察觉出不对来,眼神打量起女儿,似乎想把她心里的小九九都给挖出来。
「你看我干嘛?」
「看你怎么了。马上要高一了,要把心思多用到学习上,知道吗?」林朝阳告诫道。
「哦。」晏晏又应了一声,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