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同僚交流 (第2/3页)
这其实不是问题,而是一定会存在的事实。
做到司法殿司衙主官的,就没有一个简单人物,就算不打算对姜临使绊子,可也不会放过一个探知执事司具体事务情报的机会。
这就是姜临要去解决的问题了。
至于执事司主要的职权……
这也是姜临感到最惊讶,也是最让姜临嘬牙花子的地方。
无他,太重了。
执事司管破案,陈年旧案也好,新案也罢,都得执事司来管。
本来,这一部分职权,是分配给刑律司监察司和罚恶司的。
具体流程是,出了案子,杨戬亲自下派,监察司找线索,罚恶司去抓人,刑律司来审。
看起来就是一个上使下的简单流程,但其实说明很多问题。
因为杨戬在司法殿的职权,就是很简单的三个。
一个是派案子,一个是升迁,一个是钱袋子。
司法殿是没有财务司的,一切资源配给,都是司法殿的大司丞来管,而这位大司丞的名字,叫做:康安裕。
梅山六神的老大,杨戬的绝对心腹。
这三大权能,乃是绝对的命门。
监察司管查,罚恶司管抓,刑律司管判,可查谁抓谁判谁,都是杨戬说了算。
至于赏善司,赏谁,先审谁的功劳,怎么去赏,也是杨戬说了算。
不管在哪里,只要是官场,那么最大最重要的赏赐,不就是升官和发财吗?
而现在,杨戬这位殿主依旧抓着升迁权和财权,可差遣之权,却给了姜临的执事司。
换言之,现在抓谁审谁判谁,不仅仅是杨戬说了算,姜临说了也算。
只不过,杨戬是一言而决,而姜临需要走执事司的流程而已。
也就是说,杨戬可以“捕风捉影”,但姜临必须“言之有物”,得有了一定的线索才能去差遣其他三个对外的司衙。
姜临称之为断案权。
这权能,不可谓不大了。
执事司在司法殿的地位,几乎就是三分之一的杨戬。
这也是姜临为什么觉得惊讶的地方了。
杨戬这是在分权。
这绝对是很奇怪的行为。
不管是什么司衙,不管是什么职权,一地主官的最大梦想,就是一言堂。
影响好坏先不说,对于个人来说,这绝对是最爽的事情。
杨戬已经在司法殿做到了这一点,可现在却主动将一部分职权,甚至可以说,就是司法殿对外的最重要职权,分给了姜临。
这位天庭少君这是要做什么?
姜临搞不清楚,他对权谋争斗什么的,并不是很敏感。
还好,司法殿归根结底,有权谋,有斗争,但只是点缀,而不是主旋律。
这地界,说话做事,直接一点是无所谓的。
姜临正思索着,外面的聚将号已经停下。
而全新的执事司大堂之内,也已经聚集了不少人。
一个完整的司衙,需要的人可并不少,只是碍于,司法殿是“殿”,而不是“院”,所以一应人员配置是减配了的。
不如驱邪院天枢院上清院那般的完整,可也是麻雀虽小一应俱全。
“启禀司正大人。”
檀青正越众而出,一板一眼的说道:“我执事司,自司丞以下,主簿二人,书簿六人,典史判官一十二人,另有獬豸军第五千户所千户一人,百户十人。”
“请司正大人检阅。”
姜临闻言,抬起了眼皮,看了眼檀青正。
方才,如果按照流程,檀青正少说了一句话,大致意思应该是“尽数到齐”亦或者“皆在此处”。
总而言之,是该来的都来了的意思。
如今没有这句话,不可能是一位积年老吏疏忽了。
那就是……
“没来的,革职,踢出司法殿,檀青正,你写公文,我批字,就现在。”
“殿主那里,本官会去说。”
姜临端坐在硕大的案几之后,看着在场显然对不上的人数,淡然开口,手中朱笔已经舔饱了墨水。
“是。”
檀青正一点也不犹豫,当即翻开手中笏板。
“主簿一人未至,书簿二人未至,典史判官一十二人,有五人未至,名录在此,请大人查阅。”
一边说着,一边已经在笏板上写出一篇标准无比的公文,抬手一点,那笏板之上的漆黑墨迹便悬浮而起,落在了公文撘子之上,呈送到了姜临面前。
姜临看一眼都欠奉,直接拿起朱笔批阅,而后问道:“缺席的人,是从哪里调来的?”
“回大人,革职的八人,有三人来自刑律司,五人来自监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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