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二章 土生土长的教皇 (第1/3页)
可他碰瓷乐此不疲,出了事就想少讹诈些钱,解决的速度快一拍两散,不等着警队的人来就提前撤退了。
这样,就不能接着在警队留案底了,被讹诈的人因为掏钱不多也就认了。
这样的碰瓷者,在万家镇有名的就有十几个,郡守也看出了蹊跷,此前也给女皇上书过。
这次,一个汽车司机在繁忙的路口等着别的车辆过,他启动汽车的时候,老者从车的侧旁窜过来,一下子倒在他的车辆前面。
偏巧司机是个近视眼,还没有戴眼镜,没有看清老者倒地,就这么压过去了。
老者被当场压死,虽然司机并非故意,也有人看老者是突然窜出的,属于碰瓷行为。老者还有碰瓷的前科,可老者的家属不干了,不让司机走,就让他赔几十个金币。
司机也不富裕,如果按照最低的人命赔偿标准,就赔五个金币。
可他家家属死活不同意,因为人是你压死的,不赔四五十个都不行。
郡守一看是死了人了,死了人赔偿是肯定的,这种情况赔多少钱?因为不好划分责任,但死了人肯定赔一大笔钱,多少数量他也拿不准,询问女皇该如何处理。
“这个是属于自己找死,根本就怨不得司机,老者有碰瓷讹诈的经历,已经超过三次了,这一次是算他倒霉,死了就白死了。如果判司机赔偿他家人,只会助长这种歪风邪气。”
“以后立个规矩,凡是司机在出了交通事故以后,必须去警队报案,哪怕赔一个银币或者是铜板,也记录出事故的人的一切信息,记录在案以后,赔不赔钱还在其次。一旦碰瓷者成功碰瓷三次,就属于讹诈成功了三次了。”
“接着出了交通事故,即使是司机故意压死碰瓷者的,也不需要赔钱。”
“车辆因为躲避行人,撞树了撞人了,或者掉沟里了,都是碰瓷者赔钱,没有钱就蹲大狱。”
长缨在大德国跟着女皇日久,首先得到了女皇明辨是非的第一印象,她又学习了大德国的几种法律法规,深深感到人在案件判断方面,都没有女皇判断的清晰。
就一个母猪咬死人,就他看来,一次就咬死了三个人,说什么也是猪的主人有重大过错。
可是,女皇剖析起了是头头是道,你进入人家猪圈就是你的过错,被老母猪咬死了是猪的事情,和猪的主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除非是主人指挥猪干的。
碰瓷的事情,在南羌国的京城也有,那些无赖总是冤枉好人赔钱,官府没法禁止。
碰瓷甚至形成了产业,有些官员或者衙役护着,司机或者驾车的打官司,往往就是赔钱。如果推广了大德国女皇的办法,碰瓷者将死伤殆尽,不死的自己承担责任就更好了。
这天,突发了一个误食河豚鱼中毒案,因为和偷盗有关系,又牵扯死了个老年男女和一个男孩,大理寺请女皇陛下决断。
一个在街上蹬三轮送货的,看今天赚的钱比较多,家里老娘馋河豚鱼吃了,早就想买一条打牙祭了,此前河豚鱼太贵不舍得买。
现在,西族人打鱼打的河豚鱼多了,河豚鱼的价格也比之前下降了,就买了一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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