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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战争的准备(一)

    第一章 战争的准备(一) (第3/3页)

亚这个还以手工业为主要生产力的国家内,初加工,甚至没有进行脱壳加工,就煮粥的大麦和黑麦其实真的不好吃。

    喇嗓子,这是它们难吃的其中一个特点。

    想要大麦和黑麦,以及小麦变得好吃,就必须要经过一次粗磨,一次精磨,然后三次以上的过筛加工,才能得到精细的麦粉。

    除了工业时代,手工时代的平民百姓,甚至是小贵族都不太能吃得起这样的精良。

    更不要提需要大量的水和农民精心照顾,良好天候,以及肥沃土地才能有所收成的水稻大米了。

    比奇镇只是听说过,却基本上没有机会吃过大米。

    直到克里斯来了,比奇镇的乡巴佬们才有机会品尝了几次碎米粥的滋味。

    所以,比奇镇民兵在比奇镇所有人眼中,绝对是一个香饽饽的职位,不仅是因为那二十亩的民兵田,因为当了民兵,每天都能有机会吃上最少一顿干大米饭配两块大肥肉片子。

    如果没能吃上大米饭,民兵们也不可惜,因为他们会有机会吃上中筋面粉制成的馒头。

    不夸张的说,在民兵们看来,现代人觉得干巴巴的馒头在他们嘴里,都是甜的,不用就什么配菜,他们干吃都能吃上一大碗。

    现在当运粮队员,走一趟山路就能得到十斤大米和十斤的面粉,在比奇镇的乡巴佬看来,这简直太值了。

    如果不是运粮队的工作,平日里他们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吃上精粮。

    可能会有人难以理解,然而在战争饥荒年代,这二十斤精粮,足够让好几个人送命。

    鸟为食死,而人何尝不是呢。

    在运粮队的待遇写出来后,比奇镇的大部分人都踊跃报名,他们并不担心克里斯王子会欺骗他们,吃了王子一个月的粮食,已经足以证明王子殿下的信用很坚挺。

    他说,他回到巴格尼亚就是为了不让人饿死,现在被王子统治的比奇镇,就没有人饿死,即便是偷懒不干活的懒汉都能每天混到三顿粥喝。

    这是最难完成的承诺,而克里斯王子到目前来说都做得很好,即便是最挑剔的人也不能违心说这样做不好……他敢说,就有喝王子殿下杂粮粥的人揍他。

    民兵们踊跃报名,他们渴望的跟着克里斯王子参加战争。

    死亡很可怕,但是贫穷更加的可怕。

    比起饿死在床上、路边,在战场上被枪打死,被箭射死,反而是一种仁慈的解脱。

    从小到大都在挨饿的比奇镇人,不仅相信克里斯王子缺粮,所以要对外打仗的流言,并且非常坚定的支持着他的行为。

    农民们都有着一个朴实的观念……外出打仗死了,总好过和妻儿老小一起饿死在家里强。

    民兵们,镇民们都确信,他们为克里斯王子打仗死在战场上的话,后者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家人饿死在家里的。

    没能被选上的懒汉还在撒泼,但是当书记官冷漠的说出下一个的时候,他就被众人七手八脚的给抬起来,然后丢出了人群。

    “扑通”一声,这个懒汉恰好掉在米娅面前,当他跪在地上,用力捶地,发出不甘的哭嚎声时,便吵到了爱莎。

    于是这头大白猪后退了两步后,往前猛冲,一鼻子撞在懒汉的脸上。

    一下子,这头懒汉就仰头飞了起来半米,当他再次摔倒在地时,他已经鼻喷鲜血,没了动静。

    米娅知道,这个懒汉没事,他只是晕厥了,爱莎是鼻下留情了。

    既然没死,那就代表没事。

    于是,米娅就施施然的,绕过了躺在地上懒汉,向着军营的另一个出口跑去。

    这里报名参加护粮队的人都将正大门给堵死了,即便是骑着爱莎都绝无可能冲得进去。

    所以,米娅需要另寻出路。

    为什么要执着进去?

    因为米娅也要去打仗,她要帮好看的人,并且她认为自己帮得上忙……这是爱莎说的,它说,米娅很有战争的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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