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章:钱朕不想给,货朕又想要,有什么办法没有? (第2/3页)
来厚厚一迭奏疏放在御案上。
这是刘辩执政第一年里,各地的耕地以及收成增长的最终汇总数据。
这些数字经过大司农署的佐吏们初步汇总核算,侍中寺的书令史们进行了二次复核,确认无误后方才呈报天子。
刘辩翻阅着账册上的数目,但看着看着,眉头却渐渐拧紧蹙起,最终忍不住长长叹了口气。
努力了一年,赋税确实增长显著,可新开垦的田地增长数量,却少得可怜
今年的大汉耕地增长数字为二十万顷,也就是二千万亩,相当于3.3%的耕地增长率了,这对于一个拥有六亿耕地和五千万口百姓的帝国而言,已经算是不错的增长率了。
百亩之田,扣除赋税后可供一户五口之家一年的口粮和日常开销,吃饱穿暖,还有一定的灾害承受能力。
也就是说今年增加的耕田可供二十万户吃饱穿暖……个屁!
且不说纸面数据的二十万顷耕田,有十三万顷都是得益于各地水渠的修缮和新建,而这部分田地都不归属于百姓,而是作为公田。
豫州汝南的二十四陂,前汉召信臣修建的陂塘群,至今有过半淤塞,汝南郡守杨琦在朝廷的鼓励下征发徭役修缮,复田三千顷。
兖州的金堤渠是沿黄河堤坝的水渠,由济阴郡守士孙瑞与东郡郡守桥瑁共同修缮,济阴郡、东郡共增耕田万顷。
陇西郡守李参亲负土石领人修缮引洮渠,陇右增田数千顷,右扶风鲍鸿也招募流民修缮成国渠,引渭穿渠,得郿县、武功、美阳三县周边万顷良田。
诸如此类,主要的田地增长尽皆来自于这些水利工程。
至于因这些水利工程而开垦出的十三万顷公田,则是与百姓没有分毫干系,并不会回馈百姓。
大汉的土地,主要是分为三类。
其一,个人所有的私田。
其二便是公田。
公田正如其名,名义上属国家所有,实际由地方官府支配,包括未开垦的荒地、山林、池泽等,由各地的官府雇佣百姓、派遣罪犯进行耕作,大多数情况下是作为保障地方官府正常运转的公库,但这部分土地也是需要由当地官府缴纳赋税上缴至国库的。
通常公田除了被世家豪门与贪官污吏侵占外,多用于作为食邑、军功授田的赏赐,或是假民公田。
假民公田是孝章皇帝创立的一种制度,是安置失去土地的流民的手段。
孝章皇帝面对多次天灾,突然脑中灵光一闪。
嘿,既然每当发生天灾之时,世家豪门就会低价购入百姓土地,将百姓变为他们的佃户,那为什么他这个皇帝不能将百姓变成自己的佃户?
这天下,难道还有比天子拥有的土地都多的世家豪门嘛!
于是孝章皇帝下诏要求地方官府将空闲的公田暂借给流民耕种,并提供种子、口粮、耕具,租借耕牛,在最初的三年或五年内免除农民租税负担。
嗯……说白了也就是,让失去土地的流民成为天子的佃户。
等免税期过后,这些农民还是需要向朝廷缴纳极高的田租,这份田租则被称为“假税”,占据农民一年收入的四成,若是租借了朝廷的耕牛则还需要额外缴纳另一笔租借费用,当初的由朝廷发放的种子、口粮也必须偿还。
其三,则是官田。
尽管官田与公田听上去是一回事,实际上治理方式、作用也是一致的!
区别在于,官田实际上是作为少府所掌控,分遣官吏前往各处官田管辖,也就是所得不必缴纳赋税,直入天子内帑,有时也会作为对立功军士的赏赐。
耕种官田的,也都是官奴、罪犯,以及由少府花钱雇佣的百姓。
只不过,公田和官田不能轻动,即便是租借给失去土地的流民耕种,也需要慎之又慎!
大汉是踩着大秦的错题本过河的,大秦灭亡的根本原因,除了某个杀光了兄弟姐妹的二世皇帝,以及皇权不下乡使得六国尚未臣服的遗老遗少得到了对律法进行解释的权力,另一个严重的问题便是土地!
秦以耕战立国,军功爵制固然是让大秦这架战车勇往直前,然而随着田地的封赏,大秦朝廷所拥有的田地就不足了。
老秦人是不愿意将立功得到的土地,封在远离关中与河东以外受到大秦统治时间较短的地区。
即便是受到秦统治数代的巴蜀沃野,在交通不便利的时代,也不是老秦人愿意前往的。
这就导致有功将士都封在了关中与河东,最终竟无田地封赏给新立功的将士。
然后大秦选择是,用六国之地和边塞新垦田地来封赏立功将士,顺便还能起到为朝廷充实边郡人口以及巩固边疆的作用。
作为一统天下的始皇帝,他有这个威望和能力压制老秦人的离开故土的不满,但秦二世却没有这个威望和能力,再加上与赵高等人的倒行逆施,最终连老秦人都背叛了大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