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很谢医生 (第3/3页)
,冬天里手最容易生冻疮,烂得厉害的连笔都握不住。
在火㶽店端过盘子,做过小朋友的家教,做过有钱人家的保姆……
太多了,多到温夕有些记不清了,温妈偶尔会来看她,每次来都会塞给她珠宝,却都被她还回去了。
她对自已说,长大了成年了,就不应该接受原本属于温念念的东西了。
温念念做了十二年的尘埃,温夕做了十二年的掌上明珠。
如今,温念念才是那棵明珠,毫无血缘关系的温夕便是尘埃。
许田田闻声过来:“打的好,打的好啊,我得拍下来做记念,小女子报仇五年不晚哈。”
是啊,终于给当年的事,报仇了,温夕的心里瞬间畅敞。
*
法式料理。
超极大盘子,食物小的跟小拇指一样大小,温夕吃不太习惯,它还能再小的么。
谢庭臣倒是十分随意的一口红酒,一口菜。
他穿着白色衬衫,笔直的墨黑色西服,松了松领口,看了她一眼:“在长悦工作多长时间了?”
“三年。”其实她就是个挂名的,实际才去上半个月的班,也是离婚后去的。
很影响谢医生对长悦的理解,不能加分,所以温夕用的是长悦的初创时间。
“喜欢设计?”谢庭臣问。
温夕:“嗯,喜欢。”
“喜欢抢单。”
能抢到史珍香的单,算是吧……
“喜欢。”
“喜欢前夫?”
“喜……”差一点就被他给饶了进去,温夕止住,说:“谢医生,平时也是这么问病人的?”
一连串的烤问,是职业病?连吃个晚饭也这么‘谢医生’?
谢庭臣叉了一块三文鱼,优雅地吃下,目光停留在她身上:
“你是我的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