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5章:公议定罪?不,此乃表彰大会 (新年快乐) (第2/3页)
读一下内阁对众官员弹劾翰林院检讨沈念“私德有瑕,不宜侍立君前及日讲讲史“奏疏,草拟的答复。”
“商人乔文道行贿未遂,翰林院检讨沈念遭恶意威胁,为保清名,出手致对方青肿。依《大明律》,应笞四十,北镇抚司判罚无误,沈念也已遭惩。然关于其私德有瑕之论断,内阁认为完全不成立,故而打回众官员的弹劾奏疏。”
唰!唰!唰!
听到此答复,数名官员长袖一甩,大步走出。
张四维抬起头,看向那些出列的官员,瞪眼道:“能容本官说完否?”
张四维刚入阁。
张居正有意让其出面言事,以增其威信。
面对张四维凌厉的眼神,出列的官员只好再次退了回去。
张四维环顾四周,继续道:“其次,经由翰林院检讨沈念拒贿之事,内阁令刑部翻阅了近年来官员受贿情况的案宗,赫然发现入仕五年内因受贿被贬谪或罢黜的官员,大多是因不良商人以财色诱之,先是小节失守,随后被商人以名声威胁,最后同流合污!”
“我朝选官,三年一科,入仕甚是不易,年轻官员因财色贪腐陷于囹圄,实乃朝廷损失,故内阁针对年轻官员被引诱威胁受贿,特拟定《青年官拒贿条例》,所谓青年官,即入仕为官五年之内者。”
“其主要内容如下——”
“其一,或困于京债、或家庭困窘、或因病因伤导致欠债者,可视个人情况向朝廷提请,预支俸禄。”
“其二,有陷于商人、同僚、地主、外戚等贿赂者,主动坦白,首犯且被动者,从轻从缓惩罚;再犯,依法惩罚,有三次者,从重处理。”
“其三,拒贿且主动举报行贿之人者,计入考绩,以作铨选擢升之参考事项。”
“其四,因拒贿而辱骂、殴打行贿人,从轻惩处,且不算暴力行事,德行有失。”
其五,对行贿入仕为官五年之内官员者,从重从严惩罚,行贿未遂,仍依照行贿处置。”
……
张四维一口气宣读完了《青年官拒贿条例》。
简单来说——
就是入仕为官五年以内的年轻官员被动贪墨,可轻惩;拒贿且主动举报行贿之人者,有机会擢升时,朝廷重点关照。
第四条,似乎是为沈念定制。
礼部左侍郎、翰林学士马自强听完后,扭脸看向一脸平静的张居正。
越看越倾佩。
朝廷对待贪墨官员,向来都是公文甚严,行动甚松,只敢杀鸡儆猴,不敢全面推翻。
沈念之计是:欲借此事,让大明朝刮起一阵反贪之风。
然张居正微调后,竟将大明年轻官员当成受害者,以此来令年轻官员拒贪。
其实。
谁都知晓,官场贪墨,是一场双向奔赴。
有商人的错,也有官员的错。
然张居正却将年轻官员受贿的惩罚降低,将行贿者的惩罚加重。
虽不算公允,但却使得年轻官员悬崖勒马。
年轻官员可是日后新政的主力。
张四维讲完后,扭脸道:“下面,诸位可以畅所欲言了,若内阁所言有失,听诸位高见,陛下自有明鉴!”
顿时,殿内官员无一出列者。
再言沈念私德有瑕,就是反对此条例,就是助涨官场贪墨之邪气。
谁也不愿触这个霉头!
……
就在这时。
一名胡须花白的官员从后面走了出来。
其为礼部主事杨甚成。
此人乃是个老学究,通晓礼制,花甲之年,在这个位置上已干了六年,大概率要在这个位置上致仕了!
“陛下,臣以为,此条例甚是不妥!”
“《大明律》对朝堂百官一视同仁,为何要优待青年官?若心有朝廷、诸事为公、又怎会受贿?”
“受贿就是受贿,不可轻惩!翰林院检讨沈念打人亦为实情,这就是私德有瑕,此类官员绝不可再留在陛下身边!”
杨甚成这个人,最喜欢的就是抠字眼,喜钻牛角尖。
唰!
杨甚成说完后。
翰林院检讨、官话说的甚不顺溜的刘克正突然站了出来。
“禀陛下,杨主事之言,臣翰林院检讨刘克正不敢苟同!”
“臣出身寒微,见过诸多恶商之面目,他们为拖官员下水,不择手段,青年之官,初入仕途,经验尚浅,有情有义,往往易被哄骗。”
“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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