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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 六年有期徒刑!

    第424章 六年有期徒刑! (第1/3页)

    王婧婧真的是做梦都没想到,这两边衔接的会这么好!

    前脚自己才刚刚签了释放的决定,后脚就又要被刑拘了是吧,你们这都是商量好的嘛?

    这当然是商量好的,都是为了工作方便。

    不管是进拘留所还是看守所,一般都有一套流程,最费事的就是体检了,别的不说,你最起码得检查一下有没有皮肤病,以及艾滋梅毒等等传染性的疾病。

    虽然我们都说,在刑法的执行上,任何罪犯都没有“特权”,但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

    比如很多人都好奇,得了艾滋病这种,看守所收不收,监狱收不收。

    答案肯定是收,只不过不是和普通人关一起,而是有自己特殊的“监区”。

    比如看守所这种,一般这种嫌疑人能取保的都会取保,实在必须羁押的,得根据看守所的条件。

    如果看守所有那种专门收押特殊犯人的监室,那就可以。

    经常进去的都知道,按照一般的标准,那是一个类似于关押贪官们房间的“软包房”,就是没有什么硬物。

    而且和隔壁监室之间一般都会有一面很厚的透明玻璃,然后会在隔壁监区放一个听话的嫌疑人看着,如果发现有什么问题及时通知管教。

    这算特权吗,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但属于没办法的。

    单独收押是因为你把他和其他人放一起,那其他人不同意,看守所的嫌疑人毕竟只是嫌疑人,他不是犯人。

    至于为什么是软包房,因为怕对方把自己的血弄出来,艾滋病人的血啊,想象一下,谁都不愿意接触。

    只能说,所有的这些措施都是有原因的。

    如果看守所没这条件,那一般会收押在特殊人群收治中心或者艾滋病收治中心等等。

    扯远了,在对王婧婧这里,就是为了图方便。

    她进拘留所的时候已经体检过一次了,到现在也没有出去过,所以趁着她还没出去直接过来搞个衔接,那后面体检就可以省略了。

    因为拘留所也好看守所也罢,都是公安机关管理的,没什么问题。

    王婧婧颤抖着手签了字,然后把便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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