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恶意欠薪和恶意经商! (第2/3页)
的行为。”
“这不就完了吗?这个答案一直就写在法律条文的规定上嘛!”
“所以,所有涉事企业,不管有没有存在紧急补发的一些行为,他们在事实上都已经有了在政府责令期限结束后仍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
“用他们的那套理论来说,他们这就是恶意欠薪行为,说的更严重点就是恶意经商!”
嗯,既然索要理所应当的劳动报酬行为都算是恶意讨薪的话,那这些企业对抗政府、拒不发薪的恶劣行为就不是一句恶意欠薪能形容得了的,这要再升一级,定为恶意经商!
当然了,最严重的还是对抗政府的这个性质。而这个性质一旦被定上,那就不是什么单纯的违法犯罪行为了。
并且对于这种行为,一般都是有一个冒头,就严打一个。
……
最终,相关决定,由萧承和专项整治小组的挂名组长市长郑侠文、副组长常务副市长陈云涛通了一下气。
三人一致同意对相关涉事企业进行严办!
这个严办,包括但不限于这些涉事企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其中如果还查出点什么,那就一起督办,数罪并罚!
于是,等到真正能做主的三人开完小会形成一致意见后,又面向专项整治小组的全体成员开了一个大会。
当然了,这个大会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让其余同志发发言、举举手,争取将他们三个人的一致意见变成全体成员或者绝大部分人的一致意见。
这时有人就要说了,三个人就能拍板的事,还用开这个大会吗?
对于有这种想法的同志,只能说还是会开少了,还是那句话,开会就会有开会的意义。
看似多此一举的事情,实则就关乎到一个程序正确的根本原因。
做事情,最忌讳的就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