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忏悔录有言:权力不用,过期作废! (第1/3页)
南风城投。
董事长办公室。
“欺人太甚!追究法律责任就算了,还要我们补发一笔加付赔偿金!”
“政府把我们这些企业家当什么了?当提款机了吗?我们又不是开银行的!”
“董事长,我找法务部了解了一下,在我们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薪资后逾期仍不支付的事实前提下,政府是有权要求我们对权益受侵者按应付金额的50%~100%的标准加付赔偿金的。”
“真有这么条规定?以前为什么没听说过?”
“董事长,没被执行,并不代表没有。”
嗯,以前不也没听说过什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吗?但没听过只是因为没被执行,并不代表它没有啊!
但现在不一样,他们直接就成了第一批被执行的了,简称先吃螃蟹的那批人。
至于什么螃蟹你别管,反正给你先吃了不是?
“另外,看政府这架势,恐怕是要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京发地产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
“哼!他们给我准备了前车之鉴,我也给自己留了后退之路!”
“交代你办的事都办好了吗?”
“董事长,一切都准备妥当了!”
所谓准备自然就是资产转移,这件事他以前也在做,只不过是在慢慢做,但现在就是一次性做了,全部转移!
至于政府的监控,他们自然也是有一套应对措施的。
不然,没点手段,也混不到用上转移资产这个词的级别。
所以,很多人认为的一些人出逃国外就只能刷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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