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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 章 老胡子

    第214 章 老胡子 (第1/3页)

    孙传武看着老爷子的侧脸,心猛地揪了一下。

    “爷,到时候。。。”

    老爷子瞪了眼孙传武,伸出手整了整孙传武的衣服。

    “什么到时候?”

    “你呀,别把这些事儿放在心上,人什么时候不得面对死亡啊,咱们本身就是做这个的,你还怕这个?”

    “我就是想让你多活两年。”

    老爷子伸出手,孙传武赶忙低下头,老爷子轻轻的摸了下孙传武的脑袋。

    “嗯,多活两年。”

    回了家,生活又陷入了平静。

    八月十号一早,孙传武接了电话,直接带着南志远兄弟俩去了隔壁县城。

    孙传武算是占着两个市一个县,别的不敢说,这么大的地方,天天死人都很正常。

    但是不可能有人天天找孙传武。

    孙传武名气虽然大,但是还没到谁都得找他的地步。

    隔壁的县城还是第一次找孙传武过来办事儿。

    隔壁县和他们县城不一样,民风要更加的彪悍一些。

    他们这边种植人参的比较多,特别是开放了个体以后,种人参的就更多了。

    这年头很少有上乡下收人参的,路极其难走,成本太大。

    所以,这些参农想要卖人参,就得去隔壁的县城,因为那地方有人参市场。

    南方的参贩子,一般都聚集在那一边。

    就这么说吧,别看现在都八几年了,哪怕到了九几年,狗路过他们那些村子,都得扒层皮。

    他们卖人参都得几家人拿着家伙事儿一起赶路,要不路上真有劫道的。

    这一路上倒是没有劫车的,孙传武也不怕,他们虽然只有三个人,现在还不禁真理(biUbiUbiU)呢,孙传武特意去供销社买了三把放在车里。

    你敢抢,我就敢开枪。

    这年头是有猛地,但是傻逼还是少,都惜命。

    到了隔壁县城,孙传武不由得感叹,怪不得是人参交易市场呢,发展的确实比白云县好。

    开了招待所,孙传武直接去了事主家里。

    事主是县里的一个大哥,他们这边就没有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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