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 打的就是公知! (第2/3页)
“你们这样的才是真正的卖国贼,我为跟你们生活在同一个国家感到羞愧!”
“算了跟这种人说话就是对牛弹琴。”
“反正我对国内的法制建设,是半点儿希望不抱。”
立马有人反驳。
“啊对对对,我们就是没素质。”
“那你去告吧!”
“对这种垃圾就是要让他社死!”
“你们.你们简直无可救药。”
“呵呵.这就是东国的年青一代。”
“你们这一代人真的是完了!”
陈远家。
陈远这会儿刚洗漱完,准备跟床上睡觉呢。
工作群里闹翻天。
韩佳女@陈远道:“你快去看看吧,网上吵翻天了!”
陈远纳闷:“怎么了?!”
鸡哥不忿道:“还能怎么,就那群公知在作祟呗,还有意把这事儿往你身上攀扯呢。”
陈远点开微博。
然后就瞧见微博热搜上一连串全是骂架的。
《南京照相馆宣发引争议》
《南京照相馆导演陈远当众侮辱他人,应当被起诉!》
《陈远涉嫌引导网暴,或将面临行政违法和民事责任赔偿!》
陈远看笑了。
这五十万还真发力了。
这才多大一会儿,就这么多黑自己的帖子?!
其中还有一名律师大V,在哪儿有模有样的给人科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陈远当众侮辱他人,导致他人名誉受损,应当主动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停止侵害。”
“此外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刑事责任层面”
引经据典,恨不得当场把陈远给送进去。
下面还有一堆人认同呢。
“陈远就一法盲!”
“要我说,让老杨直接起诉陈远得了,再告他教唆水军网暴!”
“哈哈哈陈远不说话了!这是怕了吧。”
就在一众公知自以为占据上风时。
陈远只在自己的微博上更新了一条微博还击。
“SB!”
言简意赅。
但却侮辱性极强。
“哈哈哈”
“攻击性不够强啊陈远老师!”
“傻逼可能是真傻,但这群王八蛋是真的坏!”
“这群王八蛋就该滚出东国去。”
下面是粉丝们的评论跟支持的声音。
韩佳女等人也挺无语。
这位还真是有够少年意气,都挣这么多钱大老板,还跟个愣头青似的,自个儿在前边冲锋陷阵呢。
不过陈远这样冲锋陷阵也有好处,那就是《南京照相馆》的关注度,瞬间拔高到一个极高层次。
与此同时。
斯文败类跟公知群体们联名要报jin。
结果却被告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怎么回事儿啊?!你们,这还证据不足吗?!”
“陈远要不引导,这些人能这么团结?!”
“我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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