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当家主就得不要脸 (第1/3页)
儿子为了保住自己性命,连父亲都可以出卖,着实令九条睦寒心。
他已经对九条光失望透顶,干脆无视了九条光,花费两分钟,快速把事情真相原原本本地陈述了一遍——包括九条光装糊涂,将错就错杀死妻子和情人的动机。
九条光从陈述中,听出了别的意味,一时间惊怒交加,指责父亲竟然出卖儿子,脸上已然露出了恨意。
即便如此,九条睦的头脑依旧清醒,他既没有因手中的权势而膨胀,也没有被儿子影响判断……在陈述期间,他冷静地分析清楚利弊。
毋庸置疑,伏见鹿在此刻拥有绝对的权力。
何为权力?
权力即是‘伤害他人’的能力。
在历史上有个著名的《血酬定律》,例如一个村子来了土匪,要求村民支付金钱来购买自己的性命,这就是所谓的血酬。
性命本来就属于自己,却要从别人手上花钱买自己的命,这一点非常奇怪,但这就是所有权力的根基——我能伤害你,所以我就能支配你。
当土匪为了长期榨取村民的劳动成果,就会制定服务于统治阶层的秩序,保护村民的人身安全,防止其它土匪前来劫掠,只需要村民按时上缴金钱即可。
这就是国家暴力的雏形。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暴力并不等同于国家本身。
一部分村民为了获取权力,选择加入土匪,帮忙处理财政,反过来向其它村民催收税金。
这时候,他们看似有了凌驾于其它村民之上的权力,但实际上这种权力依旧来自于土匪的暴力——只有当他们真正变成土匪,有组织的行使暴力,才会获得属于自己的权力。
九条家就是‘加入土匪的村民’,他们看似拥有庞大的权力,能够影响当地政府、串通警局、左右官员任命……但面对真正的暴力,这种权力其实不堪一击。
比如九条唯所在的警视厅,她亲编了机动队,能把任何组织任何财阀当作恐怖份子合法打击。
再比如眼前的伏见鹿,单靠一个人的力量,击溃了九条家的保护壳。
即便事后报警,又有什么意义?只要伏见鹿想报复,完全可以在一个凉快的晚上,把九条家上下十几口人杀得一干二净。
这就是纯粹的暴力带来的绝对权力。
九条睦原本不认为个人能力能够超过群体能力,古时候以一挡百的大将多少有夸张的成分,就算在体能上以一挡百,现如今的热武器也能抹平体能上的差距。
直至他看见了今天的伏见鹿。
九条睦能清楚的意识到,国家暴力已经对伏见鹿失效了。
对于亡命之徒,执法机关会毫不留情地予以打击;但对于装着核弹的亡命之徒,国安则会将其奉为座上宾。
他没有能力对伏见鹿造成人身威胁,而伏见鹿随时能杀死九条光,甚至进一步杀死他本人。
所以,现在该考虑的不是‘如何杀死伏见鹿’、‘如何将伏见鹿抓捕归案’、‘如何扭转局面’……
而是该‘如何止损’。
九条睦在心中快速制定了三个目标:
第一,消除敌意。
第二,签订契约。
第三,保持利益。
首先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消除敌意,对于伏见鹿所说的‘五分钟辩护’,九条睦已经想好了该如何应对。
他陈述完事情经过,做出了如下总结:“综上,犬子犯下了杀人恶性,指使两名无辜者身亡。此等罪行无可赦免,若伏见君愿意代行家法,老夫绝不会反对。”
为了九条家,没有什么不能牺牲的。
九条睦能牺牲自己的女儿,能牺牲自己的外孙女,自然也能牺牲自己的儿子。
听到这话,九条光愣住了。
他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
沙漏即将走完,事情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但九条睦心里清楚,这还远远不够。
九条睦松开了拐杖,任由它哐当一声歪倒在地。
在众目睽睽下,只见九条睦弯下了膝盖,腰背缓缓低伏,做出了标准的土下座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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