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决定快,做事慢 (第2/3页)
吗?」
「这还不够吗?」
「肉山,说真的,我对你并不好,甚至算得上恶毒,你为啥还要跟我走这麽近啊。」
「你对我已经恶毒过了,那我煮十几万斤汤是你对我最恶毒的表现,既然已经经历了最恶毒的事情,剩下的就应该是好事了,再说,我这样的人,时时刻刻都有人觊觎,跟着一个强大的恶棍,受到的伤害一定比跟着好人少。」
站在破败的长安城里,看着大群时起时落的丑陋的食腐鸟,再听肉山讲述这样一段令人心酸的心路历程,一股子国破家何在,人心不再古的悲凉感就油然而生。
不信好人信恶人!
大宗师都尚且如此,更不要说那些升斗小民了。
所以,云策下定了心思,这一次一定要把霍去病从霍王墓里放出来,看看大汉人心心念念的救世主,到底能否拯救万民於水火之中。
如果能,云策就准备跟着霍去病混,如果不能,就只好另辟蹊径了,不管怎麽样,自己满足了大汉人的呼声,就目前来看,放出霍去病没有错。
说起来很怪,长安城里残破的如同一个大号的垃圾堆,偏偏它高峻的城墙却完好无损,虽然暗灰色的城墙上布满了枯死的青苔,看着古老,可是呢,在青苔覆盖不到的地方,暗黑色的城砖依旧闪烁着一种类似金属的暗光,颇有些坚不可摧的意思在里面。
跟目前的大汉社会有很高的相似度。
黑毛老鹰把两人送到长安,就飞回去了,看的出来。这个家伙很不喜欢跟云策待在一起,即便是在家里,云策不在的时候,它甚至能趴在地上,把脑袋卑微的放在地上,任由娥姬拿它的长脖子当脚垫,也一点不介意,云槊跟云退把身子藏在它的翅膀底下捉迷藏。
就连张敏拿脚踢它,它也似乎从不发怒,踢了就踢了,毫不在意。
只有云策回家的时候,这家伙才会蹲在墙头,眼神会变得阴沉而邪恶,且缩头缩脑的跟一只邪恶的食腐鸟一个模样。
没有黑毛老鹰,云策跟肉山就只能步行前往洛阳,洛阳在氓山以东,那里的山形水势与燕山一般无二,氓山的山形水势原本不是燕山的样子,是大汉朝在为霍去病准备陵墓的时候,特意把氓山改造成那个样子的,据说,是为了纪念霍王在燕山十六次大败鬼方的功绩。
刚来大汉的云策喜欢鲜衣怒马的快意,那个时候的他,骑着枣红马,挥舞着流星锤,在千军万马中纵横捭阖,所到处,血肉横飞,所向无敌,即便是血透重甲,汗流满面,也如饮佳酿。
现在的云策,在看了无数的死亡之後,就觉得自己当初拿着流星锤呼喝厮杀的样子实在是蠢透了。
没事干,杀什麽人啊,那都是一些行走的珍贵资源,都是人类探索自然,征服星空的助力。
踩踏着长安城巨大宽阔且完整的吊桥离开长安城,云策与肉山立刻就汇入到一个热闹的集市里。
以前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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