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4《请均安定荒田疏》 (第2/3页)
刘义真而言,回迁安定军民一事,影响是可控的。
想要做事,总得触及一些人的利益,如果事事畏首畏尾,就想着当个烂好人,注定一事无成。
当然,刘义真也想利用迁回安定军民的机会,推出一项他准备已久的政策。
刘义真唤来杜骥,递给他一道奏疏:“看完后,拿去誊抄一遍,再找机会宣扬出去。”
杜骥看了眼封面,默念道:“《请均安定荒田疏》?”
晋朝不分田,开国初年,实行的是占田课田制。
占田制允许农民占据无主的荒地开垦,平民的话,男子一人可占田70亩,女子50亩。
官吏以官品高低贵贱占田,一品占50顷,以下每品递减5顷,至九品占10顷。
而课田,则是指不论占田多少,男子皆以50亩的标准课税,女子则以20亩的标准课税。
但占田令没有规定对兼并土地的惩罚,致使所谓的占田上限名存实亡。
也就是说,一个没有当官的士人实际占田700亩,他也只需要缴纳50亩的税,另一个平民百姓实际占田7亩,他还是要承担50亩的税。
沉重的负担,致使大量民众弃耕逃亡,有鉴于此,东晋在咸和五年(330年)推行了度田收租制,按照实际占田数量收税,规定每亩征收税米3升。
初衷是好的,但因触犯世家大族的利益,遭到强烈反对,最终于太元元年(376年)被废止,转而改课定额的3斛米,即‘口税米3斛’。
从东汉至唐初,1斛皆为100升。
也就是说,在‘口税米3斛’的制度下,百姓不管占田多少,占不占田,缴纳的税都是度田收租制下占田100亩的标准。
民众不堪重负,所以才会有后来的五斗米起义。
晋朝的田亩制度,于刘义真看来,已经走到了尽头。
它的替代者,自然是历史上北魏所推行的均田令。
领先时代半步是伟人,领先时代一步的是疯子,任何政策的推行,都必须与时代背景相符合。
已现在北方的情况来说,均田制确实比占田制更适宜,有现成的答案,刘义真自然照抄不误。
安定郡几乎没有了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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