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降齐牧 (第2/3页)
发出兴奋的嗡鸣。
“可是将军 ——”
赫连雄方欲再言,玄风眼睛蓦的一聚,那刀锋似的目光,迸射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如同一把利剑,瞬间刺穿了赫连雄的疯狂。赫连雄心中顿时一凛,身上疯狂的气息也随之消散几分,他顿时便不敢再置疑,忙喝令士卒将齐牧绑了。士卒们上前时,都下意识地与赫连雄保持着距离,方才的一幕让他们心有余悸。
一嘴鲜血的齐牧,狐疑的盯着玄风,逃得一死的他,怎么也想不明白,玄风为何不杀他。身为武将,临阵斩敌将乃大功一件,如果齐牧有机会,他自会毫不犹豫的斩下玄风人头立功。只是他却不知,玄风名义上虽是鸿宇部将,但心却早已放眼天下。玄风不杀齐牧,当然不是他仁慈,而是出于爱才之心。齐牧不但军事才能出众,治政安民方面也是一把好手,其中魏国的食邑九千多户,而岳霆才不过三千余户而已。齐牧的才华,由此可见。玄风正是招揽人才之际,如此极具潜力的文武全才,玄风又怎舍得轻易杀之。
杀败了岳霆,生擒了齐牧,玄风还嫌不够,率着万余步骑,将岳霆败军直追出二十余里。黄昏时分,战斗结束。玄义北面的原野上,遍枕成藉,血流遍野,到处是大片大片腥红的血沼,在残阳的映照下,宛如大地被撕开的伤口,流淌着浓稠的鲜血。零零碎碎的断颅残肢散布上面,有的还保持着狰狞的表情,仿佛在诉说着生前的不甘与恐惧。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和腐臭味,混合着战场上残留的玄力气息,形成一种诡异的瘴气,让人喘不过气来。偶尔有乌鸦落在残肢上,刚一触碰,便被残留的玄力灼伤,发出凄厉的叫声,扑棱着翅膀飞向黑暗的天空。
此役玄风虽大败霸军,但清点战场之后发现,本军的折损兵马,竟然比霸军方面还多,达到了三千余众。不过幸运的是,损失的这三千兵马,多为玄清及其所部,这些九空军和其主玄清一样,多为军纪极坏,难以约束的贼寇,损失了也不足为惜。霸军方面的损失,大约在两千人左右,五百余骑兵,一千多步卒。玄风最高兴的,自然是获得了五百多匹良马,还有那一百余车的粮草。这些战马个个膘肥体壮,嘶鸣声中透着一股豪迈之气,马蹄踏在地上,溅起的尘土都带着一股英武之气;粮草堆积如山,在阳光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每一粒粮食都仿佛是战争中珍贵的宝藏。身在南灵郡敌后,军资本就筹集不易,这些缴获的马匹粮草对玄风来说,自然是一笔极大的财富,足够支撑他进行下一步的战略布局,甚至仿佛已经看到了这些资源转化为战力,助他在乱世中开疆拓土的场景。
一战得胜的玄风,并没有再趁势北进,而是带着得胜的斗志,浩浩荡荡的凯旋归城。胜利的消息传回玄义,一城的军民无不振奋,街道上欢呼声、锣鼓声此起彼伏。那些原本还在犹豫不定的南灵郡世家豪强,眼见玄风得胜,立刻站出来表示支持鸿宇,又是送粮又是送布匹的,纷纷前来犒劳凯旋而归的玄风和他的将士。华丽的粮车、精美的布匹,排成了一条长龙,向着城门缓缓移动。车上的绸缎在风中飘动,像是在为胜利起舞;粮车经过时,扬起的尘土都仿佛带着喜悦的气息。
玄风在满城士民的敬仰与欢呼声中,昂首挺胸的纵马还城。他身披沾满鲜血的战甲,在夕阳的照耀下,宛如一位从战场上归来的战神,散发着令人敬畏的气息。铠甲上的血渍在余晖下呈现出暗红色,与金色的纹路相互映衬,仿佛是荣誉的勋章。“将军,你看这满城的士民,看起来都很拥戴你呀。” 跟随在身旁的灵探笑道,脸上满是羡慕和敬佩,眼中闪烁着崇拜的光芒。
玄风微笑着向大道旁的士民们挥手致意,嘴上却不屑道:“他们拥戴的不是我,而是我手中的拳头。” 玄风虽然兴致高涨,但心里却跟明镜一般。他知道,这是一个崇拜强者的时代,想要得到世人的拥戴,靠的只有是让人生畏的实力。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深邃的光芒,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那更加广阔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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