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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立国南华(一)政府结构

    第九十九章 立国南华(一)政府结构 (第1/3页)

    1953年5月1日

    安南,长安城巴亭郡百草公园一号(总督府),明镜大厅内坐满复兴会的主要成员。

    大厅内的所有人都看向坐在首位的李崇文,等候他的发言。

    李崇文紧张的拿着手中投票统计数据激动的说道。

    "经过投票决定……!"

    "我宣布南洋华夏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

    南洋华夏人民共和国,简称南华或者南夏。

    南华共和国实行议会共和制,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将以总统为核心,实行行政、司法、立法相互制衡的体制。

    【总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全国武装力量总司令,代表国家参与国际事务并领导国务会议及行政部门。

    总统有权任命包括国务总理、各部部长在内的所有高级官员,并全权负责国家安全、外交等重大决策。‌‌‌‌

    总统由国会选举产生,任期6年且可以连任。

    (注:考虑到南华共和国的复杂国情,第一任总统将不设任期。)

    设立总统的直属机构,

    总统保卫室: 负责保护总统安全,

    国家战略室:制定国家安全战略,

    总统秘书室:政策协调与日常事务支持,

    监查院:独立审计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

    国家情报院:国内外情报与反间谍事务。

    成立直属于总统的独立委员会,

    金融委员会(金融政策),

    原子能安全委员会(核能发展),

    公平交易委员会(反垄断),

    廉政监察委员会(反贪污)。

    【国务总理】由总统任命,国会批准,负责辅助总统管理行政事务,在总统缺位时代行职权。

    【内阁】内阁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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