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立国南华(一)政府结构 (第1/3页)
1953年5月1日
安南,长安城巴亭郡百草公园一号(总督府),明镜大厅内坐满复兴会的主要成员。
大厅内的所有人都看向坐在首位的李崇文,等候他的发言。
李崇文紧张的拿着手中投票统计数据激动的说道。
"经过投票决定……!"
"我宣布南洋华夏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
南洋华夏人民共和国,简称南华或者南夏。
南华共和国实行议会共和制,遵循三权分立的原则,将以总统为核心,实行行政、司法、立法相互制衡的体制。
【总统】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全国武装力量总司令,代表国家参与国际事务并领导国务会议及行政部门。
总统有权任命包括国务总理、各部部长在内的所有高级官员,并全权负责国家安全、外交等重大决策。
总统由国会选举产生,任期6年且可以连任。
(注:考虑到南华共和国的复杂国情,第一任总统将不设任期。)
设立总统的直属机构,
总统保卫室: 负责保护总统安全,
国家战略室:制定国家安全战略,
总统秘书室:政策协调与日常事务支持,
监查院:独立审计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
国家情报院:国内外情报与反间谍事务。
成立直属于总统的独立委员会,
金融委员会(金融政策),
原子能安全委员会(核能发展),
公平交易委员会(反垄断),
廉政监察委员会(反贪污)。
【国务总理】由总统任命,国会批准,负责辅助总统管理行政事务,在总统缺位时代行职权。
【内阁】内阁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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