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情书 (第2/3页)
往下走。
七天就七天,但是李嫣然怎么让李二胡走了?
估计是要惩罚李二胡,这一次不知道又是大黄还是泽泻,巴豆还是芒硝芦荟……
又看了看纸条,陈寅总算从这纸条里看见了一个好消息。
那就是他现在要接替李二胡的职责,也就是说他现在等于是锦衣卫的百户了!
事情当然没有陈寅想的那简单,小旗官升做百户,还有总旗,试百户两关呢!
不过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有了李二胡的百户牌子,他陈寅就是百户。
想到这里,他看向李二胡,有些怜悯的说道:“大哥,你要不直接回陈州老家去?”
“回个鸡毛,我要是不按照二姐说的去南京,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算了,我现在就收拾收拾,立刻就走。”
“这么快!”
“不快点回去,受罚更重。”
陈寅点了点头,唉,原以为这世道普通人生存艰难,生在勋贵家里每天就能耀武扬威,带几个狗奴才,出去欺男霸女。
现在看来,生在勋贵家里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就在李二胡收拾的时候,陈寅对李嫣然的怨恨更深了。
而且他心里面忽然间冒出了另外的一个想法,会不会李嫣然是在找替罪羊?把李二胡调走了,剿灭白莲教不利的事儿就可以全都按在他的身上了。
不是他心里阴暗,实在是来到了这里以后,遇见了太多人心不古的事儿。
但又感觉李嫣然好像不是那样的人。
想了想,立刻出门,在不远处的首饰店里面,狠了狠心买了一支纯金的簪子。
再回到书房里,按照后世的风格,写了一封大胆直白,露骨的情书。
把簪子放在了书信里,封好了信,这才松了一口气。
“不知道能不能打动李嫣然,不行,我和李二胡还得加强一下关系。”
赶紧赶到后院,看到李二胡已经收拾妥当,就要启程。
他立刻不舍的上前,半分演技半分真心的说道:“大哥,唉……这就分别了,感觉还没有和你呆在几日,你就要走了。”
“唉,再见你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以后就要天各一方……”
李二胡也感慨的说道:“是啊!我和二弟你还没有呆够,但我二姐的性子你也知道,我不得不走啊!”
“那我送送大哥!”
换上了便衣, 一众人浩浩荡荡的向城门走去。
很快就到了城门外的长亭,陈寅看着李二胡跨上了马,眼泪都要涌出来了。
“大哥,我这里有书信一封,请你转给你二姐。”
李二胡接过了书信,分量压手,他立刻就感觉到了里面应该是金器。
他立刻就误会了:“二弟这是用金子贿赂我二姐吗?唉,算了,也是一份心意,到时候转给二姐就行了。”
“大哥慢走,小弟还有几句话赠与大哥,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离别多,问君此去何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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