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冲喜 (第1/3页)
李牧在赌。
他在赌李采薇的重要性。
对方不遗余力的设下这样一个大圈套,只是为了买走她,便绝不会这点小事上和李牧硬碰硬,让整件事走向不可逆转的地步。
陈二犹豫片刻,突然笑了笑:“其实你知道也没用。”
“我背后的人既然能够请动税官出手,那就不是你我这种小人物能够撼动的,你该不会还在妄想着能够去报复?去讨个公道吧?”
“兄弟,别犯傻。”
“若不是还顾忌一点律法的情面,那位老爷何必费这么大劲,直接就派家丁上门来强抢了。”
“你他娘到底说不说?”李牧一把薅住陈二的衣领子,从腰间拔出柴刀抵在他咽喉上,脸色阴沉,“老子没心情听你的屁话!”
“好好好,既然你非得知道,那我便告诉你好了。”陈二感受到喉间的冰冷刺痛感,当即额头冷汗直冒,也不敢再说什么废话,连声道:“王路安王老爷,你晓得吗?”
“县城王记绸缎庄的东家?”李牧脑海中迅速浮现出一个身材臃肿、白发苍苍且老迈不堪的富贵老者的样子。
王记绸缎庄在平原县城算是小有名气。
而他以前和一帮狐朋狗友们在县城厮混时,也曾和对方的家奴打过交道,亲眼见过对方几次。
在县城之中,王路安虽然不算最顶级的大户,但也算是颇有实力。
单单绸缎庄的商铺便有十几家,就连宅中的家丁侍女也有不下三十人!
和李牧一比,他的确算是云端之上的大人物。
但王路安家并不缺侍女,他为何要花数倍的价格,非要抓着李采薇不放?
似乎是看出了李牧的疑惑,陈二索性便不再隐藏,接着说道:“牧哥儿,可别误会,王老爷买采薇回去可不是让她当牛做马,是让她回去享福当主子的。”
闻言,李牧心中升起一股恶寒。
他脸颊抽动着,冷笑道:“感情这老东西一把年纪了,还想着老牛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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