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炸裂的法律案件! (第2/3页)
到居然连诈骗罪也没犯!?
    等耐心听完视频中人的法律科普解释,他才能理解缘由。
    妓女不收归国有,冥币也不能对真币造成公共信用破坏。
    一切都很合理。
    就是这处罚方式着实是有些太轻了。
    这要是在他们大秦。
    轻则送去服徭役,重则流放边疆,或者直接处于肉刑,削去鼻首。
    毕竟。
    刑不重,不足以慑万民。
    这不。
    后世不就有人模仿了张三,实施了白嫖行为吗?
    ……
    汉朝。
    刘邦敏锐的注意到了“牛郎”这个称呼,还有人提议,让女同胞们也学着去嫖牛郎?
    “这个牛郎……该不会是指男妓吧?”
    “后世的女子也能够享受男妓吗?”
    刘邦深感好奇。
    男妓是如何服务于人的?
    ……
    宋朝。
    包拯低着头。
    若有所思。
    “涉及财产要讨论正说,反说,折中说。”
    “嗯,这个说法倒是挺有趣。”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凡事不能只站在一人的角度去看。”
    “学到了,学到了。”
    包拯按照罗老师的思路重新分析了这一案件。
    大有收获。
    并且期待的继续看向光幕。
    希望能够多学一点关于后世的法律知识。
    好从中摄取经验,禀明天子完善大宋律法。
    而果然。
    下一个视频也是一个同类视频。
    当白嫖案结束。
    出现在古人面前的依旧是蓝色背景墙上写着:厚大法考。
    穿西装却不打领带的罗老师。
    他讲述了一个新的案件:
    【“刑事审判参考登记了一个极其怪异和变态的案件。”
    “我也曾经把它作为我们期末考试的试题,考察我们学校的学生,结果当年考试成绩让我大失所望。”
    “居然有90%的同学没有答对。”
    “张三,一直对自己的儿媳妇,心怀不轨,一直在勾引儿媳妇。”
    “一直勾引未果。”
    “所以,张三对自己的朋友李四说,麻烦你帮个忙,帮我去勾引我儿媳妇,我儿媳妇只要是外人都能勾引成功,自己人就很难勾引。”
    “所以当你勾引成功的时候。”
    “我正好去抓奸!”
    “这样,她就会和我发生关系。”
    “李四一听,说这个忙,我必须帮你!”
    “于是就去勾引,果然勾引成功,两人正在发生关系的时候,张三突然出现了,对自己儿媳妇说:你这样做太不道德了,别人都同意,自己人就不同意,你这合适吗?
    你如果不同意,我就把这个事情告诉你老公,也就是我的宝贝儿子。”
    “所以,他儿媳妇没办法,跟公公发生了关系。”】
    ……
    ……
    ……
    【请问在该案件中李四有没有犯强奸罪?】
    【选项一:犯罪了。】
    【选项二:没有犯罪。】
    万朝古人的面前。
    在此时。
    再次跳出了一个问答题目。
    然而。
    他们却无人回答。
    全部都沉浸在刚刚的刑事案件中。
    头顶大大的问号。
    瞪目结舌。
    炸裂!
    实在是太炸裂了!!
    人怎么能变态成这样!?
    这案件的变态程度,比他们村口的大爷大妈传出来的谣言还要离谱!
    ……
    唐朝。
    李二好似吃了一颗黄连般。
    面容扭曲到了极点。
    “不是?这是编的吧?”
    “这案件剧情这么炸裂的吗?”
    “简直就是畜生行径!”
    “不对,说是畜生,都是侮辱了畜生这个词。”
    “公公侮辱儿媳,这分明就是畜生不如的行径!简直不要太无耻了!!!”
    李世民大骂着张三的行为有多么的可恶。
    也就是这张三出生在后世。
    倘若是在他们唐朝,管他大唐律法如何,张三儿媳妇有没有同意。
    自己就得把他给大卸八块了!
    骂完之后。
    还余怒未消地大喘着气。
    望着眼前的答题界面。
    “诸位爱卿有何见解?”
    望向台下群臣,众人面面相觑。
    长孙无忌站了出来。
    “陛下,依臣之见,此女子在此之前,既然已经同意了和李四发生关系。就不能够算做是违背妇女意愿。”
    “那么按照法律,李四应当不算犯罪。”
    长孙无忌的说法。
    很快得到了其他大臣的认同。
    “丞相说的极是,在下也是这么想的。”
    “先前的白嫖案也说了,只要同意就不算构成强奸罪了,所以李四应该不算强奸。”
    李二听完。
    还没有说话。
    正想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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